新能源工大供热监理招标公告

新能源工大供热监理招标公告

津能滨海新能源工大供热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能滨海新能源工大供热项目已由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以津西审投【2015】365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天津津能滨海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雍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本工程位于天津市西青区天津工业大学校内,计划开凿古生界奥陶系地热井一对,预计对井设计垂深均为2300m,设计斜深均为2380,对井井口距离约5m,出水温度为63℃,流量为100m3/h。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12月7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6年6月25日,保修阶段计划为2016年6月26日至2018年6月25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津能滨海新能源工大供热项目打井监理招标,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津能滨海新能源工大供热项目打井工程监理,监理范围包括:地热井结构设计、钻机进场、钻前准备、钻井、下管、测井、固井、成井、洗井工程、抽水试验、验收交井、钻机拆卸撤出井场,提交地质、水质报告、工程技术资料及相关的配合服务,实行“四控、两管、一协调”监理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一名。(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5)、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安全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年11月6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4.1.2不能通过网上进行投标报名的单位,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一份(盖单位公章)到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转8117进行咨询。
(1)营业执照副本;
(2)相关资质证书;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未办理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手续的,还需向市场提交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
4.2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带资料见本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于2015年11月9日~2015年11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1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要素厅(天津市可东区红星路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5年11月16日9时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津能滨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物华道10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雍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长实道长实别墅1号
邮 政 编 码:300384
电 子 信 箱:tjytzx@126.com
联 系 人:梁晨
电 话:***-********
传 真:***-********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新能源 供热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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