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葫芦岛处收费站冬季取暖用煤二次采购 公开招标公告葫芦岛市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葫芦岛管理处的委托,就2015年葫芦岛处收费站冬季取暖用煤二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LNZC
********494)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小计
| 原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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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0吨
| 块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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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00吨
| 型煤
| 150*150*90
| 170吨
|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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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7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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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低位发热量为:块煤≧4500卡/克、原煤≧4300卡/克、型煤≧3600卡/克。
2、灰分不大于36%。
3、含硫量不大于1%。
4、无水无灰级不小于30%。
5、灰熔点高于1150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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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4.本次招标投标人须为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内注册登记的供应商;
5.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及生产商的煤炭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须提供煤炭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商和经销商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市级或市级以上检测部门出具的煤炭检验报告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葫芦岛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未进入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葫芦岛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119.115.142.178)政府采购公告栏中公布的“关于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通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咨询电话: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投标人自2015年11月2日起至2015年11月6日每天9:00-15: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葫芦岛市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报名或传真报名(传真报名需填写: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五、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本项目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的供应商在2015年11月9日9:30时至10:00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原件、企业代码证原件、煤炭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商提供原件、经销商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的煤炭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商公章)、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经销商提供)、所投产品的市级或市级以上检测部门出具的煤炭检验报告书原件、法人证明文件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以上所有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葫芦岛市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谈判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1月30日9:3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谈判会。
七、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方式: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缴纳投标保证金确认到账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
保证金金额:叁万元整(人民币)
保证金缴纳银行:葫芦岛银行海上海支行
保证金缴纳账户: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缴纳账号:
****************0010
保证金缴纳要求:禁止现金缴纳,必须用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退还时退还到缴纳账户
八、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葫芦岛管理处
采购代理机构:葫芦岛市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玉皇街海飞路龙腾苑4号楼门市
联系人:孙鹏
联系电话:0429—
******* 130*****222传真:0429—
******* 葫芦岛市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日
附件:高速(15)煤二次(LNZC********494公告).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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