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中药饮片采购项目招标公示
某单位中药饮片采购项目招标公示
某单位中药饮片采购项目招标公示
一、项目名称:中药饮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Q34-W1003
三、项目内容:中药饮片常规使用招标采购,共计409个品种,预算金额303.2001万元。(明细:附件1)
四、项目要求:
(一)质量要求
1. 中药饮片炮制方法、规格和质量等级等应依照招标目录及参数的要求执行。供应商必须交付与评标样品炮制方法、规格和质量等级等要求相同的中药饮片。
2.中药饮片应当外观整洁,不得出现虫蛀、霉变、走油、酸败等质量不合格现象。有效成分、含水量、杂质、灰分、非药用部位、辅料、重金属含量、农药残留量等应符合相关质量标准。中药饮片包装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包装袋(箱)应干净、结实、无破损、密封良好,方便贮存、运输、携带和使用。最小规格的包装上须注明:品名、规格、数量(装量)、产地、生产企业、批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质量合格标志等。药材一般情况下以1kg为包装单位供货。
3.每批次药品须提供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4.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应当具有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的仓储条件,质量检验设施设备完善,同时提供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及记录。
5.药品出现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并要求对产品立即进行退换,并不得影响采购人的临床用药。发现相同品种中药饮片不符合质量要求达三次,对供应商进行相应处罚,并责令限期提供质量合格产品。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对其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并终止合同。由于药品质量问题引起的药品管理、药品检验及医疗纠纷等相关问题,供应商需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价格(元/kg):为1kg中药饮片的单价(其中,羚羊角粉、鹿血粉、南方红豆杉、三叶青粉、象皮粉、血竭粉分别按照1个最小包装;蛤蚧按照1对;天龙、蜈蚣按照1条;干蟾皮按照1张报价)。单价必须精确到个位,不得包含小数。中标价应包含一切相关费用(如包装费、检测费、运费等)。
(二)配送及售后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当在收到药品采购计划起5日内完成药品配送,并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质量等级、包装、规格(一般要求1kg/袋)等均符合要求的合格药品。按照相关要求,将药品整齐码放于中药库房药架上。特殊需求或应急使用的药品必须立即进行配送。对不按照采购计划规定的品种和数量及时送货、私自增加或减少配送品种或数量的供应商,纳入不良记录。
2.药品入库后三个月内,出现虫蛀、霉变等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当无条件进行退换处理。
3.供应商应当指定1名固定工作人员与药剂科进行工作对接,负责送货、开票、各种凭证的制作等工作。遇人员调整等情况时,必须及时向药剂科备案,并做好业务交接,不得影响工作。
4.中药饮片供应目录名称应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医保药品目录为准。
(三)供应商专业资质条件
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同时供应商须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认证证书》。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甘肃省中药材标准》(202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中药饮片卷)》(2020年版)、《甘肃省中药饮片监督管理办法(暂行)》(2017年版)标准或规定执行。对特许生产和经营的中药饮片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要求。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外资控股企业,是指中国境外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六、供应商遴选方式
请有意愿参与供应商填写附件2,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价,该项目采用最低价法组织,通过资格性审查(详见资格性审查要求),且技术参数完全响应(填写技术参数响应偏离表)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预成交供应商。
七、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和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7月11日至7 月17日(08:00-12:00,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加盖企业鲜章的彩色影印件,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法定代表人参加之外,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仅提供承诺书即可,无需截图)。
(三)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放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qq.com。
八、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8月7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甘肃兰州(届时电话通知)。
(四)投标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九、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8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甘肃兰州(届时电话通知)。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杨 助理
办公电话:0931-*******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周 助理
办公电话:0931-*******
十三、虚假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投标(报价),按照无效投标(报价)处理,原则上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1)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的;
(2)使用伪造证书、证件或者印章的;
(3)提供虚假财务状况、检测报告、业绩或者发票的;
(4)提供虚假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的;
(5)提供虚假信用状况的;
(6)提供虚假样品或者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
(7)存在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8)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四、其他
供应商在报名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报价(包括登记同一项目的多个标段,放弃其中部分标段的情形),并在受领谈判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未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机构的,视为恶意放弃,将在供应商库中予以记实。对产生重大影响的,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医院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特别提示:供应商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获取文件后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注册须知见附件)
标签: 中药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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