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泓裕科技有限公司新装业扩工程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湖南泓裕科技有限公司新装业扩工程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7-12 08:00:00原文链接地址
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湘乡经济开发区建设局的委托,对其湖南泓裕科技有限公司新装1600KVA业扩工程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泓裕科技有限公司新装1600KVA业扩工程项目(第二次)
2、采购计划编号:潭乡财采计【2023】72号
委托代理编号:DXZF-*******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
1 湖南泓裕科技有限公司新装1600KVA业扩工程项目(第二次) 1项 ******.31元
2、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
目号
标的物
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工程 湖南泓裕科技有限公司新装1600KVA业扩工程项目(第二次)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质量等级:本工程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环保要求且验收合格。
2、质量保修: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2000年80号令)保修。
3、质量保修费用:质量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费,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工期:合同签订后 30个日历天完工
2.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80%,经财政部门审计结算出具审计报告后支付至结算报告总价款的97%,其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验收合格两年后如无质量问题甲方无息付清余款。
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2、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预算中未预留具体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鼓励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的两型产品,落实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4)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1 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2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1.3 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4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
1.5投标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处罚期尚未届满)等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时间须为发布公告日期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2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配备参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执行,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近3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且无在建工程、处于有效期内。
2.4、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电力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近3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且无在建工程、处于有效期内。
2.5投标供应商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并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四、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的金额为:*****元(壹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保证保险或银行保函(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采购人)。
3、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4、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
5、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6、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函及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7、请投标单位及时关注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致电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业务科室进行查询,避免因未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
8、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9、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请各单位从2023年7月 12日起至2023年7月18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 2023年7月 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4018.jhtml。
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xiangtan.gov.cn、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上发布。
5、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9时00分 (北京时间),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开标室(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2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和电话
1、采购人:
名 称:湘乡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地 址:湘乡市引凤路1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9*****921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金侨尚东D栋1707房
联系人:龙文英
电 话:0731-********
3、采购代理机构收费账号:
采购代理服务费汇至以下账号:
账户名称: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
银行帐号:200*****140*****


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小学2023年秋季开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没有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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