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年度辅助配件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年度辅助配件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对“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辅助配件类采购项目”进行自主招标,接受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进行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辅助配件类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2023Z02BBHW1752

3.招标人: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4.交货地点:肇庆市内招标人指定地点,每批次的指定地点在《采购订单》中列明。招标人如需变更交货地点,招标人应在该批次货物原定的最后交货时间2天前通知中标供应商。

5.交易方式:

(1)本项目由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水发展)自主招标。招标成功后,由肇水发展及肇庆市肇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和结算则由肇水发展及下属分公司、肇庆市肇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按合同约定条款与中标供应商分别执行、结算。

(2)各包组每六个月为一个供货周期,第一个供货周期由中标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该周期的供应商,第二周期及之后的每个周期,各合格供应商对该周期内的供货单价进行报价,最高限价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最高限价,经过招标人按照供应商管理制度评审后确定周期内的供货商,负责该周期供货。

6.项目内容:

6.1包组情况:

包组

项目内容

包组一:抗干扰阀(铜、不锈钢)

1、采购抗干扰阀(铜、不锈钢)一批;

2、此次招标拟定为单价招标,合同期拟为:2023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4日;

3、标的物选定2家合格供应商。

包组二:升降式止回阀(铜、不锈钢)

1、采购升降式止回阀(铜、不锈钢)一批;

2、此次招标拟定为单价招标,合同期拟为:2023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4日;

3、标的物选定2家合格供应商。

包组三:沟槽式软密封闸阀

1、采购沟槽式软密封闸阀一批;

2、此次招标拟定为单价招标,合同期拟为:2023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4日;

3、标的物选定2家合格供应商。

包组四:黄铜减压阀(丝口)

1、采购黄铜减压阀(丝口)一批;

2、此次招标拟定为单价招标,合同期拟为:2023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4日;

3、标的物选定2家合格供应商。

包组五:管道修补器

1、采购管道修补器一批;

2、此次招标拟定为单价招标,合同期拟为:2023年10月31日起至2025年8月4日止;

3、标的物选定2家合格供应商。

包组六:球墨铸铁井盖

1、采购球墨铸铁井盖一批;

2、此次招标拟定为单价招标,合同期拟为:2023年10月31日起至2025年8月4日止;

3、标的物选定2家合格供应商。

6.2其他说明:

(1)每个包组独立报名。若有投标报名通过的投标人数量小于3家时,则该包组重新招标,其他包组不受影响;投标报名通过的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大于3家时,则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

(2)各包组投标人需提供样品(样品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①样品须密封封装在不透明纸箱或木箱中,并在密封封装箱上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包组名称及“样品”字样并加盖公章,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到招标人处(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四楼运营管理部(肇庆市西江南路12号)。

②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一、9.技术规范和要求”部分内容,提供符合要求的样品,其中每一个包组规格的样品须显示有生产厂商标、规格等。

③样品提供规格如下:

包组

样品规格要求

包组一

“DN20抗干扰阀”铜和不锈钢材质各一个样品。

包组二

“DN20升降式止回阀”铜和不锈钢材质各一个样品。

包组三

一个DN80沟槽式软密封闸阀样品

包组四

一个DN50黄铜减压阀样品。

包组五

一个H50*180铸管直管修补器样品

注:a.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样品由招标人封存作为验收依据。

b.关于样品的退还:第二中标候选人及第三中标候选人样品在招标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自行取回(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其他未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投标人在成交公告期满(1个工作日)后10个工作内自行取回,逾期将视为投标人放弃所有权,招标人将自行处置。

7.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进行报价,只填报一个整体下浮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报价下浮率必须在0%-15%之间(含0%但不含15%),下浮率大于或等于15%的,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等。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或成本分析报告分析不合理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8.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各包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小写:人民币*****.00元)。履约保证金在本协议期满并最后一批货物完成交货,经招标人最终验收合格28个日历天后,由中标人向招标人提出申请,且中标人不存在违约行为后招标人予以无息退还。

(2)本项目不接受履约保函。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服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基础信息”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以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招标人将于投标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若投标人自查结果与招标人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

4.投标人必须是标的物的制造商或下属销售公司、代理商,若投标人是下属销售公司或代理商的,需提供标的物制造商唯一指定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复印件(由下属销售公司或代理商提供,原件查验)。

5.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技术及安全标准。(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投标供应商需登录“肇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采购平台管理系统”,访问地址为http://59.34.2.66:3080/进行供应商注册报名并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统一采购平台管理系统”提交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的电子版)。

2.网上报名时间截止为:2023年7月18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四、招标活动实施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投标文件以签收时间为准)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7月25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2.本项目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邮寄/现场递交。

3.邮寄/现场递交地址及收件人: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四楼运营管理部,肇庆市西江南路12号,杜小姐,130*****347

4.开标地点: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七楼B会议室(肇庆市西江南路12号)。

若已获取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1日以书面形式(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招标人。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肇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采购平台”及“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肇庆市西江南路12号

联系人:杜小姐

电话:130*****34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辅助配件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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