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目未达到政府采购起点金额,可自行采购。为了更加公开、公平、公正,采购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保障中心通过内部议标方式评选培训服务部2023年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保障中心培训服务部2023年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二、最高限价:人民币43万元。
三、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或累计结算货款达到合同暂定总价43万元,以先到者为准。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2、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保障中心培训服务部培训餐厅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本次通过采购确定1家配送服务商向采购人培训餐厅提供鲜(冻)肉类、蔬菜、水果、蛋等食材食品配送服务。
(二)项目总体要求
1、中标人根据采购人实际要求提供食材的搬运、清洗、半成品加工等服务。
2、投标人须承诺
(1)所提供食材均为非转基因食品,且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提供食品安全追溯系统。
(2)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标准要求。保证无过期、无异味、无霉烂变质、无违法添加,如不符合招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4)负责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或公众责任险。
(5)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产品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6)中标人除不可抗力外,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延迟供货(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如因中标人原因延误交货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的,应提前通知中标人。
3、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中标人应自觉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并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
5、中标人不得自行变更供应货品,应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报请采购人协商解决。
6、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中标人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上报监管部门处理。
7、中标人应按照供应商品的销售额开具正式发票。
六、投标、评标
(一)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14日17:30。
符合资格的服务商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发送以下资料至我院采购专用邮箱gzzyzbcg@gzcourt.gov.cn,邮件标题请务必注明所报项目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并电话联系采购项目联系人:
1、报名供应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函等原件的扫描件;
2、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信息。
采购人收到报名信息后,将项目的具体需求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报名人。
(二)报价文件
请投标人按我院需求提交报价文件(一正五副,用信封统一密封并加盖公章),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资料: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函原件;
3、服务实施方案;
4、投标报价(含税);
5、业绩证明材料:自2020年1月1日至今的相关服务项目业绩列表,并提供相关项目的服务合同或服务(履约)评价复印件等;
6、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投标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3年7月17日14:30-15:00。
递交文件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东北门。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公司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
(四)开标
开标时间:2023年7月17日15:00。
开标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审判大楼三楼323会议室。
(五)评标
由我院评标小组根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各投标人的资质、报价、业绩、服务等方面综合评比,集体讨论选定综合保障中心培训服务部2023年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单位。
七、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