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工程-单一来源采购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场地租赁-采购公示
大成工程-单一来源采购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场地租赁-采购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场地租赁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厦门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7月11日 17:47 |
预算金额 | ¥9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9*****586 |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3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吕先生,059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38号华强企业大楼6楼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先生,159*****586(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 ||
附件: | |||
附件1 |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联系表(附流程).docx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场地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场地租赁,一项。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94.******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保证日常办公及审判业务的开展,装修投入及设备投入800余万元,且陆续在本地服务器架设了诉讼、执行相关办案系统,继续在原办公地点办公可以节约装修及搬迁等成本。若重新选址搬离,不仅耗费时间长,同时也会造成严重的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浪费。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所办理的业务及案件范围涵盖了金融相关案件的的立案、调解、诉讼、执行及收退费等,且相关业务已开展3年半,当事人已较为熟悉,在原办公场地办公便于当事人办理相关业务。
因此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厦门滨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第一广场27楼场地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7月11日 至 2023年07月1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信用承诺制”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信用记录要求:(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协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协商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 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协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七)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二、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协商。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7月19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38号华强企业大楼6楼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3)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4)购买采购文件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女士,电话:199*****395
报名邮箱:xmdacheng******@163.com
采购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套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94.22万元
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23年7月20日09:30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2023年7月20日09:30时,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38号华强企业大楼6楼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评标室
其他:
(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工本费及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名: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税保支行
账 号:3515 0198 6601 0000 0643
(2)采用邮寄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将已填写完整相关内容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联系表》发至邮箱xmdacheng******@163.com,并致电黄女士199*****395,确认是否收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联系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工本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联系表》格式可在本公告的附件中下载。(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联系表》中附《供应商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流程》)
(3)未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不能转让。
(4)若为第二次及以后的采购,前次已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仍应重新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34号
联系方式:吕先生,0592-*******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38号华强企业大楼6楼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联系方式:张先生,159*****586(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标签: 场地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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