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客运段车队生产综合楼通风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客运段车队生产综合楼通风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ZTHHJW2023-239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包头客运段车队生产综合楼通风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THHJW2023-239)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ZTHHJW2023-239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包头客运段车队生产综合楼通风设备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生产综合楼通风设备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设备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制造商(系统集成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代理商报价时必须具有设备生产厂家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4、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具有设备销售成功案例,出具近1年2份及以上同类型设备销售合同或发票等业绩证明。
6、报价人产品无专利权纠纷或其他法律纠纷。
7、应提供第三方出具的符合GB/T*****-2015、GB*****-2021DE相关要求的设备质量检测报告。
8、本项目为为整体一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7月12日 08:00至2023年7月17日 17: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 09:00,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8.其他
2023年7月11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