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乐东县城各路段等零星照明设施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乐东黎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乐东县城各路段等零星照明设施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乐东县城各路段等零星照明设施维修工程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市内管道、电缆及其有关工程铺设/其他市政工程施工 | ||
采购单位 | 乐东黎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海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3年07月11日 17:5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7月12日至2023年07月1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09房(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评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7月24日 16: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09房(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评标室) | ||
预算金额 | ¥2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 | ||
采购单位 | 乐东黎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先生、08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09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工、0898-******** |
项目概况
乐东县城各路段等零星照明设施维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09房(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4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JC2023-061
项目名称:乐东县城各路段等零星照明设施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标包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 | 乐东县城各路段等零星照明设施维修工程 | 项目本身 | 1 | 项 |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为乐东县城各路段等零星照明设施维修工程,工程内容:⑴、乐东县城各路段零星照明设施维修;⑵、乐东县城昌化江河堤两岸及各主要街道建筑物外墙亮化维修;⑶、九所高速互通维修损坏的亮化、电缆及黄流高铁站路灯控制、电缆维修。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法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提供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体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成立日期至今提供所有财务报表或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保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成立日期至今提供;投标人是零报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加盖公章]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日期起算。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7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复印件加盖公章);3.8建筑企业参与投标前,应当根据《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www.hnjst.gov.cn/)登录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打印生成诚信档案手册(需加盖单位公章);3.9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2日 至 2023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09房(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售后不退);获取磋商文件时必须出示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以上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4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09房(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评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4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09房(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信息发布公告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2、有关本项目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东黎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
联系方式:陈先生、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09房
联系方式:黄工、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 0898-********
标签: 城各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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