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2015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浓缩饲料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谈判条件
本项目为华宁县2015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浓缩饲料采购项目,已由华宁县财政局批准采购,采购人为华宁县农业局,采购代理人为云南通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方式为竞争性谈判,现邀请合格的单位参加竞争性谈判。
二、谈判内容
采购内容:采购浓缩饲料14870公斤,交货地点:华宁县农业局指定的地点(含示范基地、宁州、青龙畜牧站)。
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人民币111500.00元(壹拾壹万壹仟伍佰元整)。
三、合格的参谈单位
3.1竞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竞标人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项目采购的需求。
3.2竞标人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3竞标人应在云南省内具有独立承担本项目的常设机构(分公司以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作为证明文件),具备独立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3.6竞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谈判文件发售
4.1有意的参谈单位请于2015 年11月2日至2015年11月6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14:30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下同),在云南通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华宁县宁州街道水阁小区14幢112室)购买谈判文件;
4.2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除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外还应带以下资料:
l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l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具有企业营业执照者提供)
l 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l 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明书(原件)
l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l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相关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4.3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00(大写:捌佰元整),售后不退。
4.4购买谈判文件时需缴纳参谈保证金:人民币3000.00(大写:叁仟元整)。
五、报价文件递交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12日15:00时(北京时间),报价文件应于2015年11月12日15:00时(北京时间)前由参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送达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宁县政府第二办公区二楼)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