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永康市分公司出口邮件处理外包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永康市分公司出口邮件处理外包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永康市分公司出口邮件处理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POST-FW-*****)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永康市分公司出口邮件处理外包服务项目
三、采购内容:永康市分公司新邮件处理场地位于永康市范围内,面积需6000平米,2023年预计年日均处理量25万件。分拣机实际处理能力需达到单小时4万件以上,峰值4.5万件,日常设备处理时长10小时。根据业务需求,需在此建筑内配备双层分拣机(双层复用)、配套流水线、混合收寄台席、装卸区钢平台、四节伸缩机、集包区平台、转弯机、供包平台、龙门安检机等工艺设备;并在此设备基础上进行出口邮件处理外包服务。合同到期后,设备无条件归采购人进行处置。
(一)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本项目不划分标包,确定1名中标人,预估三年总采购额5787.99万元(含税),平均1929.33万元/年,采购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服务名称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业务量 | 分段报价(含税)(月日平均) | 评分权重 | 预估合同内采购数量 |
永康市分公司出口邮件处理服务外包(含设备、场地) | 1、邮件处理服务时限:按采购人要求时间上岗,下午13:00--当日24:00,完成当天的邮件处理,具体工作量以招标方要求为准。如遇采购人重大业务计划和作业频次调整时,提前一天通知中标人,中标人次日开班前将作业要求、人员部署等按招标方通知要求调整到位。 2、按采购人要求,完成邮件接卸、收寄、分拣(含集包)、封发、装车、转趟环节、工单处理,同时按要求实现全路向集包,其中转躺环节,应答人须提供与运输单位的合作协议及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3、日均业务量约为25万件左右。 4、旺季最高峰值处理量55万件。 5、件均重300g以下,件均处理费减少0.002元/件,件均重300g-1000g按采购中标价格,件均重1000g以上,件均处理费增加0.002元/件。 6、如采购人开通直发邮路,此邮路带运的邮件在处理费用结算时按0.0529元/件扣除盘驳成本。 | 18万(不含)以下 | ≤0.1963元/件 | 5% | 3286.7885万件 |
18万(含)-25万(不含) | ≤0.1800元/件 | 35% | |||
25万(含)-32万(不含) | ≤0.1753元/件 | 40% | |||
32万(含)-39万(不含) | ≤0.1740元/件 | 15% | |||
39万(含)以上 | ≤0.1667元/件 | 5% |
备注: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完成外包服务项目的质量、数量和结算标准(业务量取数路径:新一代系统—监控统计—处理中心统计—处理环节—处理量—处理量-总量统计;增减核算业务量取数路径:浙江邮政综合平台—投递环节—出口邮件分重量段汇总统计),经考核评价后支付外包服务费用。
例如:2022年9月处理总量为630万件,则当月日均处理量为630/30=21万件,本月外包处理费=630万件*(18—25万件(含))档单价。
★应答人不参加采购人组织的现场踏勘(现场核实签字为准),取消投标资格。
(二)报价:即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员费用(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社保等)、设备费(所有设备必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安装及使用)、场地租赁费、场地改造费、设备维护费、材料费、电费、水费、物业费、耗材、税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相关一切费用;若应答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报价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以上报价均含容器处理、过机安检费用、异常件处理、后续作业调整设备扩容等和场地邮件处理相关的环节)。
一次性编织袋使用补贴标准:采购人要求优先使用可循环邮袋,但因可循环袋数量不足或其他情况导致无法使用可循环袋时,中标人需及时使用一次性编织袋进行替换。中标人需要提前对一次性编织袋进行充足数量的备货,且一次性编织袋必须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目录》中购买,同时采购人根据编织袋使用量按以下标准给予中标人结算补贴:按一袋35件集包标准,由中标人提供实际编织袋采购单价据实进行结算补贴。(编织袋结算的取数路径=新一代中转处理—查询打印—封发查询打印、结算方式=新一代系统统计使用编织袋业务量总数/每袋35件*编织袋单价)。
(三)服务期:3年,服务开始时间以设备安装完毕,投产之日起算(以需求单位书面通知时间为准)。合同到期后由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可再续签不超过一年(续签工作由采购人在采购权限内根据采购流程规定进行,续签价格应不高于以下表格中的结算价格。
服务名称 | 业务量 | 分段报价(含税)(月日平均) | 备注 |
永康市分公司出口邮件处理服务外包 | 18万(不含)以下 | ≤0.1496元/件 | 备注:件均重300g以下,件均处理费减少0.002元/件,件均重300g-1000g按采购中标价格,件均重1000g以上,件均处理费增加0.002元/件。 |
18万(含)-25万(不含) | ≤0.1464元/件 | ||
25万(含)-32万(不含) | ≤0.1490元/件 | ||
32万(含)-39万(不含) | ≤0.1486元/件 | ||
39万(含)以上 | ≤0.1482元/件 |
(1)合同期内,由于业务量的增加、流程改变、实际成本变动等情况发生时,需要重新商谈调整合同价格的,则双方按商谈后的价格签订补充协议执行新价格,或者视实际情况提前终止合同。
(2)合同期内当月日均处理业务量达到设备处理能力的80%时,应答人必须启动新增设备扩容方案(扩容方案标的额不超过原设备投资额的10%,设备扩容建设成本和场地由乙方承担,超过10%部分由双方协商决定,甲方可通过提高单价等方式对扩容成本进行补贴,补完为止,新增的设备在本合同到期后无条件归甲方处置。同时乙方需要保证设备在3年后仍需正常使用,满足生产需要)。扩容方案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实施,并在3个月之内完成扩容的建设,形成生产能力。
(四)意向地址: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东吴路467号。
(五)采购人资源配置及其它补充内容:
(1)生产所需的安检人员由采购人提供,安检协助人员由中标单位提供。
(2)场地日常作业时间:下午13:00--当日24:00
如遇招标方重大业务计划和作业频次调整时,经双方协商确认后,从次日起调整。
(六)中标人需要提供的资源配置及其他补充内容:
(1)设备配置:采用四段供包双层交叉带分拣机(双层复用),实际分拣效率达到4.5万件/小时以上,设备工艺需中标人按永康市分公司新场地设备清单完成安装调试,预计798.33万元。(包含双层分拣机、配套流水线、混合收寄/供包台席、装卸区钢平台、四节伸缩机、集包区平台、转弯机、供包平台、龙门安检机等)
(2)设备拆装:采购人自有四段伸缩机、皮带线等辅助设备由中标单位进行利旧,拆装及运输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3)场地配置:场地由邮政公司提供预选场地6000平左右,中标后由中标公司租赁和场地改造。场地租金一年费用280元/平方/年;中标方在签署外包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和场地房东签署场地租赁合同并按时支付相关费用。
(4)设备安装时限:中标单位以收到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设备整体施工周期为45天,包括设备调试、初验、投产,延期第一个月每延期一天扣罚5万元;第二个月开始每延期一天扣罚10万元。
(七)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永康市分公司。
四、拟定的供应商名称
深圳市鹏荣源服务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该项目在经两轮公开招标公告和一轮竞争性磋商后,仅有一家有效投标人对项目进行响应,故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永康市分公司出口邮件处理外包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谈判形式进行采购。
五、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联系人:蒋雨奇
电话:182*****604 电子邮件:jiangyq@chinaccs.cn
六、公示期
2023年07月11日起至2023年07月13日止。
七、异议的受理方式
此公告公示期内有效,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实名反馈。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11日
标签: 理外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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