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公共交通服务指数调查招标公告
2015年公共交通服务指数调查招标公告
( 2015年公共交通服务指数调查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 2015年公共交通服务指数调查 | 采购类型 | 服务类 | |||||||||||||
采购人名称 |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 | |||||||||||||||
项目背景 | 2010年11月11日,国家交通运输部与深圳市政府签署合作框架协议,部、市共建国家首个“公交都市”示范城市。根据市政府正式印发的《深圳市打造国际水准公交都市五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五年实施方案》),“至‘十二五’期末,公共交通将成为我市交通出行的主导方式,公交占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56%以上”。 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国际化、现代化先进城市的战略部署,应以国外公交运营服务发达城市为标杆,细化城市公交发展目标,量化公交发展具体指标,按照公交都市建设要求,建立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指数体系,全面把脉公交服务状况、找准问题所在、加快改善步伐,推进城市公交精细化管理,为构筑以民生为导向,国际水准的公交都市提供清晰明确的行动方向。 公交都市建设的核心任务之一,就是提供高品质的公交服务,吸引新增客流、固化既有客流、争取外部客流,从而实现公交分担率的稳步提升。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是,建立一套有效的评估手段,来度量行业服务质量,评估行业建设与百姓期望的落差,监测各项举措的改善效力,准确把控公交体系的发展方向。公共交通服务指数就是从市民的角度建立的一项反映公交服务与市民期望之间对应关系的综合指标,不仅反映满意度,更聚焦具体问题。它包括大公共交通综合指数、公共交通各方式指数、片区服务指数、线路得分、问题分布细项指标等,从宏观至微观,客观反映公共交通服务的全貌,是制定公交行业发展与改善决策的重要依据。 《五年实施方案》提出“发布民生公交运行服务指数”,要求由市交通运输委“建立民生公交运行评价指标体系,常态采集公交运行、服务、发展数据,面向社会公众定期发布”。在全面提升公交内部服务品质的同时,加强主动沟通和宣传,“面向社会公众定期发布”公交服务指数。 2014年4月15日,《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圳市公交都市创建方案实施方案的批复》(交函运〔2014〕226号)明确“构建公交服务质量考核及公交服务指数体系,实现对城市公交行业经营线路服务质量统计及分析的常态化”作为深圳市公交都市创建目标之一。 2015年3月5日,全市交通工作会议要求:“持续开展公共交通服务指数调查,公交服务综合指数由去年的81.2分提高至82.5分,其中‘设施保障’由70.9分提高至74分、‘步行时间’由75.5分提高至77分、‘拥挤程度’由75.7分提高至76.5分。” 根据《深圳市公共汽车特许经营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考核指标体系中“员工对企业满意度”,明确要求“由第三方机构负责实施,主要从工作本身、工作回报、工作条件、工作群体、公司管理等方面调查驾驶员和乘务员对企业的满意程度”。我市已经连续开展了4个年度的《公共汽车驾驶员(乘务员)满意度调查》工作,以规范公共汽车驾驶员(乘务员)服务行为,促进公共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 投标人必须先行注册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4. 投标人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1)有交通运输类学科或专业的高等院校;(2)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乙级(或以上)资质;(3)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 | |||||||||||||||
服务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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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要求 | 见附件 | |||||||||||||||
商务需求 | 见附件 | |||||||||||||||
评标信息 | 见附件 | |||||||||||||||
其他 | ||||||||||||||||
附件 | *******&dateType=FILE" target="_blank">18.1.2015年度公共交通服务指数调查.doc |
序号 | 质疑标题 | 质疑内容 | 质疑单位 | 质疑人 | 质疑附件 | 质疑日期 | 标题 | 内容 | 单位 | 采购人 | 附件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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