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农牧专业合作社40栋日光温室蔬菜种植基地改建施工招标公告
长青农牧专业合作社40栋日光温室蔬菜种植基地改建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文水县长青农牧专业合作社40栋日光温室蔬菜种植基地改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吕梁市农业开发办公室吕农发[2015]41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文水县长青农牧专业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山西中招华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全部工程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文水县长青农牧专业合作社40栋日光温室蔬菜种植基地改建项目
2.2招标编号:ZZHMGC-2015-016
2.3项目地点: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
2.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工
2.6招标范围:该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
2.7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设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在本单位注册的,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近三年无不良信誉。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如在资格审查时发现,所有投标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发售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委托代理人于2015年11月2日至2015年11月6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山西中招华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太原市望景路9号滨河花苑小区9号楼-1502室)持(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6)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7)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8)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原件;(9)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10)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上述所有资料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贰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文水县长青农牧专业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中招华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望景路9号滨河花苑小区9号楼-1502室
联系人:尹先生
电话/传真:133*****403
邮箱:sxzzhm@126.com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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