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油田年度油水井酸化解堵风险合作
冀东油田年度油水井酸化解堵风险合作
冀东油田2023-2025年度油水井酸化解堵风险合作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冀东油田2023-2025年度油水井酸化解堵风险合作,已由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批准,资金来自项目单位成本,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项目提供油水井酸化解堵相关技术服务,包括酸液及其他添加剂等化工料配送、配液及现场技术服务。全部措施费用纳入风险考核,费用结算需根据措施后油水井增油的实际效果,措施无效,不予结算。
2.2 招标范围:
①依据招标人要求,利用投标人油水井酸化解堵技术对油水井进行问题和潜力的分析,并编写工艺设计、施工设计并报招标人审批。②提供现场施工所需解堵技术化工材料、设备;提供的化学药剂应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③投标人负责施工和现场技术服务。④编写施工总结和效果评价总结。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逐年签订合同,如未通过年度承包商考核、相关资质审核或合同条款变更协商不一致则不再续签);
2.4.本项目估算金额为300万元/年,不含增值税;
2.5 标段划分:R否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1)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满足本项目服务内容);
(2)认证体系要求:具有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ISO*****: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中国石油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本项目招标内容,且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可查;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已完成结算的油水井酸化解堵类似项目情况,包括项目的数量、规模、质量、运行情况等内容,提供相应合同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
3.4. 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 2020年-2022年内任意一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状况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
成立日期晚于 2022 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5.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承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④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人员要求:
项目管理人员 (指: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HSE培训合格证(或投标人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历日内,取得HSE培训合格证)。
技术负责人具有:持有井控培训合格证、海上石油作业安全救生培训证书、硫化氢防护技术培训证书、HSE培训合格证(或投标人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历日内,取得以上证书)。
以上人员均为本企业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
3.8.投入的材料要求:①化工原材料:提供《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证证书》,且证书中的产品名称代号应与标的物属于同一物资(如材料涉及外部采购,请提供外部采购合同和供应商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②材料(化学药剂体系)要求:提供检验机构出具的近三年(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的CMA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检验、检测机构的CMA资质证书,性能指标要求见本招标公告附表1;承诺按照冀东油田《关于规范公司采购化工类产品检验、检测业务的通知》要求,提供供货批次经冀东油田开发技术公司化验中心进行样品检验、检测并出具相关检验、检测的CMA报告,且满足上述性能指标。
3.9.其他要求:投标人做出书面承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未发生重大以上质量事故、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3.10.联合体要求: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现阶段建议购买招标文件时采用个人网银支付)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增值税发票相关信息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标函费发票在项目开标完成后,由招标中心统一上报开具。标函费发票分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指一般纳税人)两种,请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选择所需发票种类,并确保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信息准确。如因潜在投标人信息有误导致发票错误,后果自负。
如需要发票内容完整,请选择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指一般纳税人)。第一次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将本单位一般纳税人证明电子版发至kfjs_zyl@petrochina.com.cn邮箱,否则无法开具。
投标人如需邮寄发票请提供免责声明,内容如下:(1)项目名称;(2)标函费发票金额;(3)邮件到付,丢失损坏后果自负;(4)邮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5)加盖公章;(6)免责声明材料一份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上述邮箱。咨询电话:0315-*******。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含电子版图纸、含税),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18日 8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网页、冀东油田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jdytzbzx)发布。
招 标 人: 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 | 招标机构: 冀东油田招标中心 |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光明 西里 |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光明西里51号甲区冀东油田第二科研楼409室 |
邮 编: /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 联 系 人: 党女士 |
电 话: / | 电 话: 0315-******* |
传 真: /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dxw9231@163.com |
网 址: /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 账 号: / |
招标
|
冀东油田招标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