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土城矿土城矿运输区牌板制作-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土城矿土城矿运输区牌板制作-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第一部分 项目公告
贵单位: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拟对土城矿运输区牌板制作项目进行询比价,项目资金来源成本列支,邀请合格供应商就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到《贵州能源集团采购服务平台》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的内容、范围、工期及质量要求
1.项目概况: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土城矿运输区需要在15延深一部、15延深二部、157斜巷一部、157斜巷二部、157运输石门及156轨道石门联络巷增设和安装巷道亮化牌板(需下井安装),以便土城矿正常、有序开展相关工作。
2.项目内容及范围:
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土城矿运输区牌板制作;
(2)用途:确保土城矿运输区安全正常生产需求;
(3)项目资金来源:成本列支;
(4)安装内容及范围:皮带架编号、横梁警示标语、猴车拉线开关编号、安全提示牌板等(明细后附)
(5)安装质量及要求:最长20自然日内保质保量安装完毕(要求7月20日安装完毕),最低质保时限1年,所安装后的牌板符合中国国家标准、规范以及国际标准和双方认可的标准,负责指导、协调及安装等相关工作,对不符合相关质量要求的需无条件、无偿返工或更换,直至符合要求。
请贵单位接到文件后,认真阅读文件内容,带领专业技术人员考察现场,结合市场行情、实际情况、自身管理水平及安装经验、承受风险能力、付款方式、技术服务水平等,作出科学合理、具备竞争力的报价。
3.安装期限:
合同约定安装时限至质保期以内,牌板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必须保证第一时间到场进行察验、维修或更换,不能影响当天工作。
4.验收:按约定的数量和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执行,使用单位、财务科及经营办等人员现场清点,数量和质量符合约定要求即算合格。
5.项目地点: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土城矿。
6.支付方式:(1)验收合格后由乙方以验收单为依据开具增值税发票,每月发票入帐后,通过银行票据或银行转帐无息支付。(2)支付方式有银行票据或银行转帐两种,以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门之规定为主。(3)土城矿负责每月20日前向股份公司申报资金,财务部门次月开始支付款项。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许可。(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明原件及询报价单均要求加盖鲜章,未盖章的视为放弃参与该项目,即为审核不通过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禁止转让、转包、分包。
3、不提供法人代表证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谈判,一经查出作废标处理。已中标的将撤销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将立即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中标方负责。
三、谈判报价及其他相关要求
1.谈判报价的原则及要求
1.1投标单位的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内单一项目内容及范围的价格体现(1个或1平方米),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1.2投标单位的报价为包干含税价,即:包括满足安装要求和技术质量要求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验收、运费、措施费、管理费、劳保、保险、保修、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规费等所有费用。税率执行现行国家税务要求标准。
1.3本次谈判的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2.现场踏勘:
由投标单位自行与招标单位(或代理机构)联系踏勘现场事宜。投标单位应当踏勘现场以便充分了解与项目相关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位置、设备情况及其他情况。
3.凡对本次谈判提出的询问,均以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土城矿)的书面答复为准。
第二部分 项目安装明细清单
本清单作为询报价单使用(亚克力板厚为0.5cm,其他材质的厚度均为日常通用)
序号 | 牌板名称 | 规格 (mm)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牌板内容 | 牌板材质 | 备注 |
1 | 皮带架编号 | 100*350 | 30块 | 156平巷皮带-01、156平巷皮带-02--15平巷皮带-30 | 反光膜 | 白底红字 | ||
2 | 拉线编号 | ?65 | 2块 | 01、02 | 反光膜 | 白底红字 | ||
3 | 皮带架编号 | 100*350 | 70块 | 156上山皮带-01、156上山皮带-02--156上山皮带-70 | 反光膜 | 白底红字 | ||
4 | 拉线编号 | ?65 | 4块 | 01、02-04 | 反光膜 | 白底红字 | ||
5 | 上下车点 | 600*300 | 2块 | 上车点、下车点 | 亚克力板+U槽 | 白底红字 | ||
6 | 横梁警示标语 | 600*300 | 45块 | 安全警示标语 | 铝板+反光膜+双面+U槽 | 蓝底白字 | ||
7 | 横梁警示标语 | 600*300 | 2块 | 前方猴车转弯 请注意安全 | 铝板+反光膜+U槽 | 白底红字 | ||
8 | 猴车横梁编号 | 70*80 | 85块*2 | 01、02、03-85 | 反光膜 | 白底红字两副 | ||
9 | 猴车拉线开关编号 | 50*50 | 25块*2 | 01、02、03-25 | 反光膜 | 白底红字两副 | ||
10 | 猴车须知 | 2400*1200 | 1块 | 技术室提供 | 亚克力板 | 蓝底白字 | ||
11 | 猴车岗位责任制 | 600*800 | 1块 | 技术室提供 | 亚克力板 | 蓝底白字 | ||
12 | 猴车操作规程 | 600*800 | 1块 | 技术室提供 | 亚克力板 | 蓝底白字 | ||
13 | 猴车交接班制度 | 600*800 | 1块 | 技术室提供 | 亚克力板 | 蓝底白字 | ||
14 | 机头安全提示牌板 | 400*300 | 2块 | 到站请取下座椅 | 亚克力板+U槽 | 白底红字 | ||
15 | 机头安全提示牌板 | 400*300 | 1块 | 上车请向左挂座椅 | 亚克力板+U槽 | 白底红字 | ||
16 | 机头安全提示牌板 | 400*300 | 1块 | 上车请向右挂座椅 | 亚克力板+U槽 | 白底红字 | ||
17 | 提示牌板 | 700*120 | 2块 | 煤质灰分检测仪 | 铝板+反光膜 | 白底红字 | ||
18 | 皮带架编号 | 100*350 | 70块 | 15延深-01、15延深一部-02--15延深-70 | 反光膜 | 白底红字 | ||
19 | 拉线编号 | ?65 | 4块 | 01、02-04 | 反光膜 | 白底红字 | ||
20 | 语音扩播编号 | ?80 | 3块 | 01、02、03 | 反光膜 | 白底红字 | ||
21 | 皮带架编号 | 100*350 | 170块 | 15延深二部-01、15延深二部-02--15延深二部-170 | 反光膜 | 白底红字 | ||
22 | 机头牌板 | 78*2100 | 2块 | 安全标语 | 亚克力板 | 蓝底白字 | ||
23 | 拉线编号 | ?65 | 10块 | 01、02、03-10 | 反光膜 | 白底红字 | ||
24 | 语音扩播编号 | ?80 | 10块 | 01、02、03-10 | 反光膜 | 白底红字 | ||
25 | 猴车横梁编号 | 80*80 | 90块*2 | 01、02、03-90 | 反光膜 | 白底红字两副 | ||
26 | 上下车点 | 600*300 | 2块 | 上车点、下车点 | 亚克力板+U槽 | 白底红字 | ||
27 | 猴车拉线开关编号 | 30*40 | 50块 | 01、02、03-50 | 反光膜 | 白底红字 | ||
28 | 猴车须知 | 2400*1200 | 1块 | 技术室提供 | 亚克力板 | 蓝底白字 | ||
29 | 皮带架编号 | 100*350 | 25块 | 157斜巷一部-01、157斜巷一部-02—157斜巷一部-25 | 反光膜 | 白底红字 | ||
30 | 拉线编号 | ?65 | 3块 | 01、02、03 | 反光膜 | 白底红字 | ||
31 | 语音扩播编号 | ?80 | 2块 | 01、02 | 反光膜 | 白底红字 | ||
32 | 皮带架编号 | 100*350 | 30块 | 157斜巷二部-01、157斜巷二部-02--157斜巷二部-30 | 反光膜 | 白底红字 | ||
33 | 拉线编号 | ?65 | 4块 | 01、02、03 | 反光膜 | 白底红字 | ||
34 | 语音扩播编号 | ?80 | 3块 | 01、02、03 | 反光膜 | 白底红字 | ||
35 | 皮带架编号 | 100*350 | 280块 | 157运输石门皮带-01、157运输石门皮带-02--157运输石门皮带-280 | 反光膜 | 白底红字 | ||
36 | 拉线编号 | ?65 | 4块 | 01、02、03、04 | 反光膜 | 白底红字 | ||
37 | 语音扩播编号 | ?80 | 3块 | 01、02、03 | 反光膜 | 白底红字 | ||
38 | 警示牌板 | 600*300 | 45块 | 旋转部位 注意安全 | 亚克力板 | 白底红字 | ||
39 | 警示牌板 | 600*300 | 45块 | 禁止跨越皮带 | 亚克力板 | 白底红字 | ||
40 | 警示牌板 | 600*300 | 45块 | 禁止进入 | 亚克力板 | 白底红字 | ||
41 | 胶带输送机 岗位责任制 | 800*600 | 7块 | 技术室提供 | 亚克力板 | 蓝底白字 | ||
42 | 操作规程 | 800*600 | 7块 | 技术室提供 | 亚克力板 | 蓝底白字 | ||
43 | 交接班制度 | 800*600 | 7块 | 技术室提供 | 亚克力板 | 蓝底白字 | ||
44 | 风险告知牌 | 800*600 | 7块 | 技术室提供 | 亚克力板 | 蓝底白字 | ||
45 | 巷道里程牌板 | 600*300 | 18块 | 技术室提供 | 亚克力板 | 蓝底白字 | ||
46 | 路标指示牌板 | 800*600 | 4块 | 技术室提供 | 亚克力板 | 蓝底白字 | ||
47 | 巷道名称牌板 | 300*800 | 6块 | 技术室提供 | 亚克力板 | 蓝底白字 | ||
48 | 牌板架 | 定制 | 9个 | 不锈钢 | ||||
49 | 万能强力胶 | 6L | 2桶 | 用于粘牌板 | ||||
合计 | ||||||||
人民币大写: 含税:元,含%税、不含税金额¥:元。 |
第三部分 投标资料表
本表关于要安装的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资料表为准。
序号 | 内 容 |
说 明 | |
1 | 业主名称: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土城矿 |
2 | 项目名称:土城矿运输区牌板制作 |
3 | 安装方式:网上询价安装 |
4 | 投标资料:需填写完整报价单内容并签章上传。 |
5 | 招采平台名称:贵州能源集团采购服务平台 |
6 | 买方地址、电话、传真号 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红果经济开发区干沟桥 电话:0858-******* |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资料表
(一)安装范围:
(二)安装内容:在约定的安装时间内,对设备行安装安装,确保甲方正常使用需要。
安装采用乙方现场安装方式。现场安装场所由乙方提供。报价为含税、安装及运输风险等包干价。
第二条 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运输采用/方式。到达站(港):/。运杂费用及运输风险均由/承担。
第三条 承揽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承揽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为/ 及合同中“第一条”中的相关规格、数量要求。质保金: 5 % ,质保期:双方约定正常使用条件下,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人为损毁甲方不负责保修。售后服务: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小时内作出维修安排答复,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处理,甲方如在约定期限内不派人保修的,乙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其发生费用由承揽方负责。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按照乙方规定的尺寸制作和指定地点安装 。
第五条 原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及其供应办法
原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和质量要求: 由甲方按照规定尺寸、数量要求自行提供。
原材料的供应办法: 由甲方提供 。
第六条 交付成果的期限、地点及方式
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起/个自然日 交货地点:/,交货采用 ② 方式: ①乙方自提 ②甲方送货 ③甲方代办托运
第七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由定作方负责按 双方的约定或附件为准则 标准验收。验收方法为: 由矿组织有关部门及使用单位和甲方共同验收 。
提出异议的期限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内。
第八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预计总价:/元,大写:/圆整。 税率:/%,税金:/元,不含税:/元。以单价×数量方式据实验收结算 ,待验收合格后,甲方开据发票后乙方次月申请付给结算金额的95%,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结算金额的5%。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承揽方违约责任:
①不能按期交付定作物或者不能完成承揽工作的,应当向定作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
者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额 5 %的违约金。
②中途解除合同,属于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应当向定作方偿付未履行部分价款总额
5 %的违约金;不属于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应当返还剩余的原材料,并向定作方偿付未履行部分价款总额 5 %的违约金。
2、定作方违约责任:
①中途变更定作的数量、规格、质量和设计等,给承揽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承揽方
的相应损失;
②中途解除合同,属于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应当向承揽方偿付未履行部分价款总额
5 %的违约金;不属于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应当向承揽方偿付未履行部分价款总额
5 %的违约金。
3、当违约方承担的违约金不能补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时,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追索实
际损失的赔偿金。
4、由于不可抗力事故导致双方均不能按本合同条款履约,可不执行违约条款,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对不可抗力的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采下列第 ② 种方式解决。
①求/机构或主管部门调解;
②向 盘州市 人民法院起诉;
③/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施工现场的安全由甲方自行负责。
2、甲方因操作不当或技术问题等其他原因导致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由甲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3、甲方因操作不当或技术问题等其他原因导致施工过程中给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甲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限:/年 / 月 / 日至/年 /月/ 日。本合同一式 四 份,承揽方 一 份,定作方 三 份。合同尾部(盖章位置)载明的任何一种联系方式均为双方有效联系方式,适用于双方往来函件、法律文书的送达,其中电子邮件或传真一经发送至指定邮箱或号码即为送达。
(仅作为模板使用,最终以公司审核为准)
第五部份 技术要求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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