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搬运车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物流搬运车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设备类别 | 平衡重电动叉车 | 电动前移式叉车 | 电动牵引车 |
数量 | 1台 | 1台 | 2台 |
需求日期 | 2015-12-01 | 2015-12-01 | 2015-12-01 |
参考型号 | E16C | R16S | E20P |
备注:以上型号以林德叉车为例,各供应商可根据该型号技术参数要求匹配相近的自有型号参与竞标。
2)租赁要求
(1)租赁设备为尚未投入使用的新设备;
(2)所有设备统一要求安装后视镜;
(3)设备保养维护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应急响应:24小时全天响应服务,供应商需接到设备不能使用的异常报告后2小时内到现场进行服务作用。
(5)备用设备:若租赁设备超过2天维修期,若因富维海拉业务运作需要,则承租房负责免费提供备用设备进行替代作业。
2.4交付地点:
成都一汽富维海拉车灯有限公司,出租方负责卸货。
3. 资格审查方式和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单位;
2)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2项目业绩要求
提供近三年(2012年-2014年)同类项目案例至少3个(需提供正式合同复印件);
3.3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所有投标人须在开标当天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案例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于开标结束后供评标委员会审核。
3.4履约能力及信誉:提供近两年年度审计报告。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5年11月2日至2015年11月6日8:30~16:00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长春市高新区吉大科技园10楼)。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出不退。同时需携带如下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受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高新开发区蔚山路2499号吉林大学科技园10楼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均为无效投标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一汽富维海拉车灯有限公司
联系人:荀彦龙
电 话:****-********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东二路98号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联系人:陈晓晨 朱林华
电子邮箱:baoming00166@163.com
联系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蔚山路2499号吉林大学科技园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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