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系统技术服务检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排水系统技术服务检测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排水系统技术服务检测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553,723.58
最高限价(元):3,553,723.58
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浑南区排水系统技术服务检测,检测内容及范围如下:
1、对农村地段中涉及的市政排水管线及新接收的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站区域的排水水管线进行排查,摸清排水管线的管径、材质、位置关系、平面位置、附属物类型和管底标高等,绘制详细的雨污排水管网平面图,标注出混流源头准确位置及水流方向。
2、按照市区两级部门对各区排水设施维护运行的检查要求,采用技术措施对我区管道运行情况,包括管线是否有淤堵、塌陷、破损、错节、异物侵入、高水位运行、防坠网缺失、雨污混接等进行检查。
3、对新建排水管网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4、对突发事件包括排水管网塌陷、抢险抢修等工程的鉴定,和工程量的确认;并为塌陷管网抢修工程提供施工方案。
5、对我区市政排水管网主要断面进行流量监测。
6、对破损排水管网进行小型非开挖技术修复。
7、根据业主提供的基础资料及原有图纸,对全区排水体系完善情况进行分析,并形成分析方案。(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二、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三、最高限价:*******.58元/年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测绘资质甲级。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2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7月19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8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响应文件上传到辽宁政府采购网,加密备份文件递交至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浑南区新硕街1-1号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及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否则后果自负。
3.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浑南区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37号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保工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佳昕、徐帅、杨添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