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烟叶生产管理部烟叶生产基础建设烟水配套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剑阁县烟叶生产管理部烟叶生产基础建设烟水配套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剑阁县烟叶生产管理部烟叶生产基础建设烟水配套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烟水配套工程立项的批复》(剑发改发[2007]302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比选方案备案号为剑发改政策[2007]38号文件。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 (项目业主)

四川省烟草公司广元市公司剑阁县烟叶生产管理部

项目名称

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烟水配套工程(第一批)

建设地点

剑阁县剑门关镇、汉阳镇、张王乡、高观乡

实施时间

拟于2008年01月开工,工期70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剑阁县剑门关镇11个村、汉阳镇14个村、张王乡5个村、高观乡8个村;总投资964.83万元

建设资金

烟草部门投入及烟农自筹

其他

本次施工比选12个标段、监理比选2个标段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剑门关镇元安村烟水配套工程
施工2剑门关镇剑门村、丰垭村、梁山村烟水配套工程
施工3剑门关镇剑山村、剑华村、双鱼村烟水配套工程
施工4汉阳镇天桥村、顺风村、云丰村烟水配套工程
施工5汉阳镇中心村、金星村、二龙村烟水配套工程
施工6汉阳镇东风村、壮岭村、青春村、高观乡张帽村烟水配套工程
施工7汉阳镇七里村、登山村、灯煌村烟水配套工程
施工8张王乡嘉陵村、大柏村烟水配套工程
施工9张王乡金黄村、长石村、紫荆村烟水配套工程
施工10高观乡健民村、茶坪村烟水配套工程
施工11高观乡黄坪村、新田村烟水配套工程
施工12高观乡元岭村、向阳村、龙山村烟水配套工程
监理1剑门关镇、张王乡、姚家乡、垂泉乡、秀钟乡、碗泉乡、毛坝乡、正兴乡,义兴乡、高池乡,城北镇。总投资:900.52万元
监理2汉阳镇,高观乡,江口镇,合林镇、樵店乡、杨村镇,香沉镇、羊岭镇,龙源镇,总投资:945.69万元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施工(1~12)比选申请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不含暂定三级)。监理(1~2)比选申请人具有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资质;
(3)其他要求:
施工比选申请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网站(www.sichuandaily.com.cn)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08年01月07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08年01月10日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名:四川众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广元市分行滨河路分理处
账号:****************8395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报名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备注
施工1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78.594
施工2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72.354
施工3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73.404
施工4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62.724
施工5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48.422
施工6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65.054
施工7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68.124
施工8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89.174
施工9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68.534
施工10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84.454
施工11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82.234
施工12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92.154
监理1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1按川价函[2007]169号的规定进行报价
监理2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1按川价函[2007]169号的规定进行报价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08年01月11日09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剑阁县人民政府政务中心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网站(www.sichuandaily.com.cn)随机抽取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四川省烟草公司广元市公司剑阁县烟叶生产管理部
地址: 剑阁县普安镇
邮编: 628300
联 系人: 张先生、梁先生
联系电话: ****-**************
传真: ****-*******
电子信箱(E-mail): gyzzzx@126.com


2008年01月07日(公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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