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配套建设二次招标公告

某工程配套建设二次招标公告

某工程配套建设(二次)招标公告

(2023-JY27-W1005)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工程配套建设

二、项目编号:2023-JY27-W1005

三、项目概况: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万元)

交货

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会议室信息化建设

详见招标文件

1

215.2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青岛


1

LED大屏及配套设备

尺寸不小于8.平米;点间距P≤1.25mm,详见招标文件

2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青岛


2

LED大屏及配套设备

显示尺寸不小于8平米;点间距P≤1.25mm,详见招标文件

1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青岛


3

条幅屏

面积不小于1.5平米,像素间距4.75mm,详见招标文件

1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青岛


4

视频会议机I型

详见招标文件

2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青岛


5

视频会议机II型

详见招标文件

4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青岛


6

光端机

详见招标文件

1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青岛


7

电视机1

尺寸约98英寸,LED显示屏,4k分辨率,详见招标文件

2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青岛


8

电视机2

尺寸约85英寸,LED显示屏,4k分辨率,详见招标文件

2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青岛


9

会议音频系统1

音响(4台)、功率放大器(2台)、调音台(1台)、会议系统主机(1台)、桌面数字单元(11个),详见招标文件

1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青岛


10

会议音频系统2

音响(4台)、功率放大器(2台)、调音台(1台)、会议系统主机(1台)、桌面数字单元(5个)

2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青岛


会议系统及办公室物资搬迁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1

19.3

收到需求方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青岛


说明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234.5万元;

3.最高限价:234.5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

(七)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方式:

(一)发放时间:2023年7月12日—7月18日(0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具体地址电话联系)。

(三)发放方式: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现场报名的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的资料1份: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非外资控股企业和非外资背景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7.保密承诺书(见附件);

8.本项目特定资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格证书。

9.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基本账户开户行、账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接收快递地址及邮编);

以上材料仅作为发售招标文件的依据,投标供应商资格有效性将在评审时根据投标文件判定。

(四)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8月2日08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2日09时00分。

(三)投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四)投标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8月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三)开标携带其他资料:被授权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件。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杜助理、吕助理、闫助理

电 话:024-********181*****297187*****275176*****129

,辽宁,沈阳市,沈河区,沈阳,青岛,024-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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