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泊头市分公司2023年县内邮路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泊头市分公司2023年县内邮路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泊头市分公司2023年县内邮路服务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泊头市分公司2023年县内邮路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采购人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泊头市分公司需要组开泊头-西辛店线路(途径交河、富镇)泊头-郝村(途径洼里王、寺门村)、泊头-齐桥(途径车站、河西、文庙)三条县内邮路,供应商承担所辖乡镇所有进出口邮件、报刊的运输,同时承担邮件的分拣卸车及承包邮路邮件报刊装卸任务。
2.2磋商范围:2023年泊头市县内邮路服务。
2.3服务期限:1年。
2.4 服务地点:泊头市。
2.5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信誉要求: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其他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信誉良好,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年 7 月12日至2023年 7 月1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沧州办事处(沧州市解放西路颐和国际A座714室)获取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 磋商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7 月25 日 14 时30分,地点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
地址:沧州市新华区建设北街16号
联系人:耿晓明
电话:0317-*******
采购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沧州市解放西路颐和国际A座714室
联系人:张东
电 话:0317-*******
标签: 内邮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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