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勤孔集安置小区B区工程招标公告

舒勤孔集安置小区B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

SZGCS2015--0058

发布日期

2015年11月2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

舒城县舒勤孔集安置小区B区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舒发改工交(2014)173号

3、招标人

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4、资金来源

政府性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

梅河东路与杭埠路交叉口西北角

2、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框架结构,15栋为6层,3栋为11层,1栋为18层住宅楼,以及地下车库、室外附属工程, 总建筑面积94802㎡,报价上限值约13500万元。

3、计划工期

24个月

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5、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6、质量标准

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均可以参加报名,并无本县限制性投标处罚。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1、项目建造师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2、项目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3、项目建造师必须常驻工地,每月不少于22天。4、项目建造师近三年有类似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工程:(1)12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2)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3)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4)单项建安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

2015年11月03日至2015年11月12日

2、报名方式:

《舒城县招投标网》网上报名(http://www.scxztb.gov.cn/scztb/)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5年11月0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具体见网上下载时间)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有偿下载(含图纸资料、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答疑澄清文件等)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舒城县招投标中心

地址:

舒城县规划展示中心二楼

地址:

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邮编:

231300

邮编:

231300

联系人:

夏育

联系人:

王润田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六、备注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开标时须法人代表及项目建造师同时到场。2、会员单位开标现场须携带以下资料参与投标:①县外投标企业须到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②法人代表本人二代身份证,项目建造师本人二代身份证件;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证书。③施工企业需提供由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拟任此项目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证明,近一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④拟任建造师应具有近三年内类似业绩资料及相关证明原件(需提供施工合同原件及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原件,开标现场不能提供的投标人,资格后审将不予通过)。3、预中标企业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持舒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证明材料到舒城县招投标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4、本工程设诚信保证金1260万,投标保证金80万,中标企业的诚信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企业公示期满且无违法违规后退还诚信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诚信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舒城县招投标局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汇入的取消投标资格。5、工程往来款全部通过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保证金时使用的基本账户,不与项目部直接发生经济联系。6、业主有权对部分主材实行市场询价。7、本工程招标文件(含图纸、清单)均由投标人从舒城县招投标网(http://www.scxztb.gov.cn)上有偿下载(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支付)。未缴费下载,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8、投标人提出疑问时应当以匿名方式在网上提出,不得公开自身的所有信息。提出疑问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上传之日起11日内,若未提出问题视作同意本招标文件所有条款。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招标文件上传之日起14日内作出答疑澄清;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投标人没有关注和了解公告及补充更正通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如未提出异议的,视同默认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9、本工程按照工程进度付款,a、承包人按时递交履约保证金和风险担保金(若有),办理施工许可证并正式进场施工后付相当于履约保证金50%数额的第一次工程款;b、工程实施阶段,在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楼栋和附属分开,下同)70%范围内,按照工程进度凭经监理计量的工程量(必须经中间验收合格),按中标单价,由监理单位初核并经甲方复核付款额后同步付款;c、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出房屋钥匙,付至合同价款的80%;d、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经审计确定后付至总结算价款的95%,余总结算价款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在保修期满3个月内付清(不计利息)。10、本工程必须创“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奖罚同等,奖罚标准见招标文件。11、参与县招投标中心交易项目金额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由法定代表人向招标人递交亲笔签署的项目承诺书,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中标单位在项目公示期满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人会同监管机构组织的标后约谈活动;县招投标中心交易项目金额在1000万元以内的中标人,中标单位在项目公示期满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由法定代表人向招标人递交亲笔签署的项目承诺书及接受招标人会同监管机构组织的标后约谈活动。

监管机构:舒城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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