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治理招标公告
污染治理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山东省禹城市华东巨星鸽业科技有限公司污染治理项目
二、项目编号:WT-RZHA2015-022
三、项目情况:
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项目建设地点:禹城市寺后李村华东巨星鸽业科技有限公司厂内
招标范围:
一标段:一体化1000m3厌氧反应罐一座、350 m3柔性贮气柜一座,及其配套脱硫脱水设施、400户户用管道及灶具、沼气计量装置。
二标段:改良USAB+CASS工艺,对孵化、养殖场冲洗污水和宰杀车间污水进行处理,日处理污水1200m3;对鸽粪进行加工,生产猪用饲料,日处理鸽粪33吨。含所有内容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投标人不得对所投的货物和服务分解后进行响应。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投标人应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派遣本项目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单位;
4、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5年11月2日至2015年11月6日,每天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4点00分至17点00分到指定地点购买(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资料费可通过银行电汇转账方式,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汇至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进行报名(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3.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及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人单位近半年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下同);
3.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
3.3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九、勘察现场: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十、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禹城市华东巨星鸽业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经理
联系电话:159*****588 158*****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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