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警装备招标公告
特警装备招标公告
特警装备采购招标公告 长治市公安局城区分局特警装备项目采购公告 一、招标条件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治市公安局城区分局的委托,对采购项目特警装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已由长治市财政局,长政采办审批 [2015]261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长治市公安局城区分局 ,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采购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DHSXFGS******** (2)项目名称:特警装备采购(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采购预算(投标报价上限)总报价壹佰肆拾叁万壹仟伍佰叁拾元整(*******.00元) (4)采购单位:长治市公安局城区分局 (5)供 货 期:20天 (6)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三、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加工、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提供近期(投标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开标提供原件以供评委审查);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要求: 供应商须携带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报名时须持上述证照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2015年11月2日至2015年11月6日工作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长治市紫金东街293号帝景苑7单元10层01号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11月3日至2014年11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在长治市紫金东街293号帝景苑7单元10层01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采购时间及采购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0日下午3时30分; 2.采购地点及报价文件递交的地点:长治市财苑大厦2288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治市公安局城区分局 地 址:延安中路27号 邮 编:046000 联 系 人:郭红萍 电 话:139*****082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紫金东街293号帝景苑7单元10层01号 联 系 人:栗女士 张宇康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日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2015年11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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