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民政局绥芬河市农村公益性骨灰堂骨灰寄存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绥芬河市民政局绥芬河市农村公益性骨灰堂骨灰寄存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绥芬河市农村公益性骨灰堂骨灰寄存架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 绥芬河市民政局
行政区域 绥芬河市 公告时间 2023年07月12日 15:0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7月12日至2023年07月19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08号开标大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7月24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08号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 ¥3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秦先生、郭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51-********-8010、8003
采购单位 绥芬河市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绥芬河党政第三办公区六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郭先生0453-*******
代理机构名称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08号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秦先生、郭先生

项目概况

绥芬河市农村公益性骨灰堂骨灰寄存架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08号6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CZ-C-********

项目名称:绥芬河市农村公益性骨灰堂骨灰寄存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XCZ-C-********

2、采购项目名称:绥芬河市农村公益性骨灰堂骨灰寄存架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39万元

4、最高限价:39万元

5、采购需求: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6、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交货并安装完毕

7、交货地点:黑龙江省绥芬河市

8、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0年,终身维护。

9、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售价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及报名时间:从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9日每天8:30-11:30,13:00-16:00止(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2.1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如资格条件符合本项目"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并确定参加本次磋商活动,报名时间:请于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08号)六楼605室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联系电话:0451-********-8010,逾期不予受理。

2.2潜在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不再予以受理。

2.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0元。

四、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次日起5个工作日。

五、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24日14时00分;

2、磋商时间:为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

3、响应文件首次递交和磋商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08号606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3.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 购 人:绥芬河市民政局

地 址:绥芬河党政第三办公区六楼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453-*******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08号6层

联 系 人:秦先生、郭先生

电 话:051-********-8010、8003

邮 编:******

电子信箱:8621@88.com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交货并安装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2日 至 2023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08号605室

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08号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08号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绥芬河市民政局     

地址:绥芬河党政第三办公区六楼        

联系方式:郭先生04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08号6层            

联系方式:秦先生、郭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先生、郭先生

电 话:  051-********-8010、800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骨灰寄存架 骨灰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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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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