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天津市红桥区环境空气质量数据技术和运维保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LV2023-C-11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红桥区环境空气质量数据技术和运维保障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7.4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红桥区生态环境局。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红桥区环境空气质量数据技术和运维保障服务,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红桥区环境空气质量数据技术和运维保障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红桥区环境空气质量数据技术和运维保障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
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
3
印件加盖公章。B.2023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
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格式自拟)
(三)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
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等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
(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等并加盖公
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12日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1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1)现场报名登记,领取磋商文件:(2)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
概不退还: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无效响应。磋商文件售价:400元/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5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红桥区银泰大厦B座9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5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红桥区银泰大厦B座9楼
七其他
天津市红桥区环境空气质量数据技术和运维保障服务,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红桥区生态环境局
际代型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
联系人:曹老师
电
话:
135*****399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银泰大厦B座9楼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2-
********电子邮件:SLVZBDL
******.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园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