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荣洁生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有限公司燃油加注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银川荣洁生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有限公司燃油加注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银川荣洁生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有限公司燃油加注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XY-[采]-2023第014

项目名称:银川荣洁生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有限公司燃油加注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00元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采购预估值,不作为结算依据)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

标的名称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银川荣洁生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有限公司燃油加注服务采购项目

燃油加注服务

92 号汽油;0 号、-10 号、-20 、-35号柴油。绝大部分使用0号柴油;冬季部分使用0 号、-10 号、-20 、-35号柴油;少量使用92 号汽油。

********.00

预算合计:

********.00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宁财规发〔202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及宁财(采)发﹝2022﹞275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相关规定,参加政府采购的小微企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人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评审。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按大、中型企业对待。(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如为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函,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请参照宁财(采)发【2021】22 号文《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执行。根据宁财(采)发【2021】22 号《自治区采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如为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函,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6)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报名材料加盖公章(清晰的扫描件PDF格式)发至我公司邮箱**********@qq.com进行报名(备注投标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我公司会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已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在以电话方式一一通知,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报名时预留的邮箱反馈信息。没有及时关注,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地点:/

方式:电子邮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08-02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五、地点银川有形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东街241号永康巷与文化东街交叉路口东北角)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报名材料加盖公章(清晰的扫描件PDF格式)发至我公司邮箱**********@qq.com进行报名(备注投标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我公司会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已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在以电话方式一一通知,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报名时预留的邮箱反馈信息。没有及时关注,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银川有形建设工程服务中心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银川荣洁生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北京东路131号

联系人:孙志富

联系方式: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新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和信·创展中心11楼

联系人:顾志强

联系方式:182*****268

代理机构(如有):宁夏新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2日

标签: 燃油加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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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新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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