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恩施州妇联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彩虹行动”项目征集公告
2023年恩施州妇联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彩虹行动”项目征集公告
为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和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汇聚专业力量,帮助留守流动儿童度过一个思想有引领、安全有保障、健康有呵护、情感有抚慰的快乐假期,州妇联将结合暑期儿童关爱活动,在全州实施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彩虹行动”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地点
在全州8个县市儿童活动阵地(村社区儿童之家、留守儿童服务站、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儿童友好空间微改造项目点等)或乡村学校等地设立8个项目点,每个县市1个。
二、项目内容
组建志愿服务队(包括爱心妈妈、在校大学生、志愿者等),每支队伍不少于6人,以“少年儿童心向党 关爱守护伴成长”为主题,发挥各方优势专长,面向儿童开展不少于7天的驻点关爱服务活动,具体开展以下活动:
(一)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
(二)开展儿童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
(三)开展科普教育及科技素养提升;
(四)开展学业辅导;
(五)开展心理抚慰;
(六)开展团体活动、文体活动,提升儿童综合素养;
(七)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咨询、宣讲(对监护人)。
三、经费支持
每个项目点给予5000元经费资助,总经费共4万元。
四、项目实施时间
实施时间为立项之日起至2023年8月底。
五、申报主体
(一)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
(二)非营利性社会中介机构
(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四)其他非营利组织
申报主体参与申报,应符合以下条件:依法登记注册,活动开展正常,机构及项目团队主要负责人近两年无信用、年检等方面不良记录,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具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健全的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六、申报方式
(一)项目向项目点所在地县市妇联进行申报。
(二)申报单位请下载填写《2023年恩施州妇联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彩虹行动”项目申报书》,于2023年7月15日前将《2023年恩施州妇联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彩虹行动”项目申报书》的电子版报送至各县市妇联。
(三)项目申报书下载方式:
点击文末附件即可下载项目申报书
七、联系方式
恩施市妇联:*******
利川市妇联:*******
建始县妇联:*******
巴东县妇联:*******
宣恩县妇联:*******
咸丰县妇联:*******
来凤县妇联:*******
鹤峰县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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