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年外聘律师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年外聘律师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2023-
2024年外聘律师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GXTFZB-2023-TF-*****)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2023-
2024年外聘律师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2023-
2024年外聘律师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2023-
2024年外聘律师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经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合法注册
登记,并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1.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能体
现住所负责人合伙人等信息的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许可证副本2.提供律师
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复印件)。
2.2参选人应为本项目指定1名主办专职律师,主办专职律师须具备律师执业资
格证件。备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复印件(2)参选人为其缴纳的自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社
保证明材料(3)有效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2.3参选人提供至少一份自2020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国内同类项目工程施
工纠纷或劳动用工纠纷或公司治理服务)委托代理合同或协议。备注:1.委
托代理合同或协议是单项合同的,每个单项合同计为1份2.委托代理合同(
或协议)是框架协议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可为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或确认单或结
算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形式的,以结算单据为准,每个结算单据计为1份,只
提供框架合同无结算单据或结算单据无框架合同之一的,或框架合同
与结算单据未体现关联性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
的以国家行政监督部门公告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
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
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存在中国通服广西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第六章规定的负面清
单情形
(10)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参选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12日17时00分到2023年07月1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南宁市大学东路89号5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南宁市大学东路89号5楼会议室
七其他
本比选项目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2023-
2024年外聘律师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TFZB-2023-TF-
*****),比选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广
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中心。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
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
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2023
2024年外聘律师服务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分公司提供
工程施工劳动用工公司治理等方面的日常法律服务及专项代理服务。
1.3采购预算:人民币******元含税。其中日常法律服务预算为******元(
含税),专项代理服务按实际订单结算,暂估为******元含税,以实际发
生为准。
1.4框架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1.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6中选人数量及份额:采用动态调整方式确认中选人数量。
动态调整方式中选人数量个中选排名中选份额备注
通过初步评审的参选人数量大于等于3家时3第一中选人50%/
第二中选人30%
第三中选人20%
通过初步评审的参选人数量为2家时2第一中选人60%
当通过初步评审的参选人仅有2家时,比选人也可以选择重新组织比选,具体详
见第二章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中选人40%
1.7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日常法律服务费用最高参选总价为******元含
税),专项服务费用最高参选报价折扣为70%,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
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经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合法注册
登记,并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1.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能体
现住所负贵人合伙人等信息的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许可证副本2.提供律师
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复印件)。
2.2参选人应为本项目指定1名主办专职律师,主办专职律师须具备律师执业资
格证件。备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复印件(2)参选人为其缴纳的自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社
保证明材料(3)有效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2.3参选人提供至少一份自2020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国内同类项目工程施
工纠纷或劳动用工纠纷或公司治理服务)委托代理合同或协议。备注:1.委
托代理合同或协议是单项合同的,每个单项合同计为1份2.委托代理合同(
或协议)是框架协议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可为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或确认单或结
算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形式的,以结算单据为准,每个结算单据计为1份,只
提供框架合同无结算单据或结算单据无框架合同之一的,或框架合同
与结算单据未体现关联性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
的以国家行政监督部门公告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
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
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存在中国通服广西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第六章规定的负面清
单情形
(10)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参选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
,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12日17时00分至2023年7月17日17时30分。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南宁市大学东路89号5楼招标中心。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邮件报名。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交费方式:银行转账售出不退,转账时备注XX项目文件费。

名: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苏州路支行
账号:450*****466*********
联行号:105*****4521
4.6邮件报名者请于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内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比选代理机构,向
比选代理机构电子邮箱(gxtfzb163.com)发送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3)企业信息表原件扫描件与可编辑版本
(4)比选文件购买登记表签字扫描件:
(5)银行转账底单扫描件。
比选代理机构收到上述满足要求的材料后,并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1个工作日
附三:比选文件购买登记表
比选文件购买登记表
项目编号
GXTFZB-2023-TF-*****
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2023-
项目名称
2024年外聘律师服务采购项目
比选代理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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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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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文件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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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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