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201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乌旗201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监理(二次)已由东政字[2015]3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东乌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二次日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监理:东乌旗201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东乌旗乌里雅斯太镇 卫洁小区西北侧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8137.38平方米,其中:4#5#楼为五层砌体结构 建筑面积3679.38平方米、6#楼为五层砌体结构 建筑面积3661.24平方米、7#(物业综合楼)为二层砌体结构 建筑面积796.76平方米;
2.4、计划工期:2015年11月26日-2016年10月30日
2.5、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6、投资规模:1286.0702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1)监理企业: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的监理企业、拟派总监为本企业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民建专业;且投标人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凡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锡林郭勒盟外企业须具有锡林郭勒盟住建局办理的进驻备案手续)
4. 资格审查资料
4.1、监理企业: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必须为本公司人员)、拟派总监及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与对应人员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申请投标企业情况审查表。
4.2、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任何缺项都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3、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印件要求整洁清晰,加盖公章以备审查。
4.5、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网址、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5.1 报名时间: 2015 年11月03日至 2015年11月07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5.2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15年11月25日上午 11:00 东乌珠穆沁旗旗直部门综合楼3022室
5.3报名地点:锡林浩特市和谐佳园33栋四单元402室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监理500.00元,售后不退。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东乌珠穆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 乌里雅苏
电 话: ****-*******
监督机构: 东乌旗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负责人: 詹武军
监 督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阔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王建设 杜淑琴
电 话: 136*****511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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