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2023年创文工作之城区行道树树穴整治项目的比选方案

关于采购2023年创文工作之城区行道树树穴整治项目的比选方案

根据清镇市创建全国县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解决城区行道树树穴树篦子破损、树池板结等问题,确保我市创文取得成效,现拟采用透水混凝土铺装的方式对创文点位涉及路段的行道树树穴整治。根据《中共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会议纪要》(清综执党组专议〔2023〕16号)文件精神,现采购2023年创文工作之城区行道树树穴整治项目。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比选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采购2023年创文工作之城区行道树树穴整治项目;

2.工作内容:一是参照百花路行道树树穴样式,采用透水混凝土(混凝土颜色和图案由业主方与中标单位双方根据现场情况商定)工艺对清镇市星云路、民兴路、民富路、塔峰路、星坡路、云岭北路、新岭路、云岭南路、金盆路等区域,涉及改造行道树树穴约1165个。二是在进场后,中标单位需对原有树穴树篦子内的渣石、混凝土、杂草、枯枝败叶和白色垃圾等进行清理和清运,确保整治的树穴树篦子干净、整洁,达到良好的整治效果。三是需对原有损坏的树穴条石进行修复,同时对拱起的树穴进行处理,确保改造后的树穴平整、美观、树围牢固。三是对改造的树穴提供2年的质保期。

二、业主单位

单位名称: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单位地址:清镇市金盆路11号

联 系 人:李 清

联系电话:159*****127

三、单位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良好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营业执照包含园林绿化、市政工程、建筑材料销售等相关内容;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各比选单位编制的比选文件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公司法人资格证明书或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提供清晰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市场调查报价表(加盖公司公章);

4.出具近三年未受省市及本市发改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行业协会通报处置的承诺书;

5.出具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

6.比选资料须装订成册并密封,封面和封口处需加盖公章,同时携带公司公章到现场参与比选。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比选资格

1.未按规定提交资料;

2.近三年以来受省市及本市发改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行业协会通报处罚的公司;

3.不遵守比选会场次序、扰乱会场纪律;

4.迟到或者早退的。

六、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时间:2023年7月17日上午10:00,需提前10分钟进场。请有意向参与投标的单位至少提前一天进行电话报名。

2.比选地点: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二楼会议室。

七、比选小组组成

根据本次项目比选要求,成立采购2023年创文工作之城区行道树树穴整治项目评审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守源(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 清(清镇市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施家康(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负责人)

成 员:程崇志(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督办督查科负责人)

何 陈(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财务室负责人)

王 峰(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汤忠华(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中级工程师)

石报武(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助理工程师)

八、比选原则

1.参与比选的单位必须符合本方案第三、第四点资格审查要求。

2.参加比选的单位比选之前自行踏勘现场,两次报价都应包含完成本项目产生的所有人工、机械、运输及材料等全部费用。

3.采购2023年创文工作之城区行道树树穴整治项目的预算价为贰拾陆万柒仟玖佰伍拾元整(¥******.00元),共需改造树穴约1165个,项目完工后据实结算。比选投标报价不能高于预算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取消比选资格。

九、评标标准

本次比选实行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为现场报价,且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根据同等条件下最低价中标原则,以第二次报价最低的竞选单位为中选单位。有两个相同最低报价的,现场抽签决定中标单位。

十、中标单位要求

中标单位一是参照百花路行道树树穴样式,采用透水混凝土(混凝土颜色和图案由业主方与中标单位双方根据现场情况商定)工艺对清镇市星云路、民兴路、民富路、塔峰路、星坡路、云岭北路、新岭路、云领南路、金盆路等区域,涉及改造的行道树树穴约1165个。二是在进场后需对原有损坏的树穴条石进行修复,同时对部分拱起的树穴进行处理,清除清运原有树穴树篦子内的混凝土、渣石、杂草等垃圾,确保改造后的树穴平整、美观、树围牢固。三是确保改造后的树穴透水性良好。四是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因安全措施不到位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或导致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等均由中标单位全权负责。五是需服从业主单位的现场调度。六是对改造的树穴提供2年的质保期,质保期内因工程质量造成树穴损坏等问题由中标单位负责。

十一、合同签订

1.比选结束后公布中标结果,经公示无异议,按程序签订合同,中标价即为合同价,项目结束后据实结算。

2.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比选过程资料及后续相关资料的收集归档。

十二、验收及付款

签订合同后,中标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完成2023年创文工作之城区行道树树穴整治项目。树穴整治项目完成后,由中标单位提交书面验收申请,业主单位组织验收小组对中标单位实施的树穴改造数量及质量等进行综合验收,出具综合验收报告,最终据实结算。

项目验收合格后,由中标单位开具正规发票,业主单位按程序支付中标单位结算款的97%;剩余3%的结算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2年后按相关程序验收合格再行支付。在质保期内,因树穴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后果由中标单位负责。

附件: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模板);

2.市场调查报价表。

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7月12日


清综执字〔2023〕57号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模板).doc

清综执字〔2023〕57号 附件2 市场调查报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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