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县河道清淤疏浚工程
桓仁县河道清淤疏浚工程
招标公告
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本溪城投矿业有限公司委托,为桓仁县河道清淤疏浚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桓仁县河道清淤疏浚工程;
2、建设单位:本溪城投矿业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大雅河流域、大二河流域、富尔江流域、安家河流域、漏河流域、五里甸子河流域;
4、投资规模:约2072.48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5、计划工期:2023年8月10日至2026年11月30日(具体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6、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对大雅河、大二河、富尔江、安家河、漏河、五里甸子河共六条河流进行清淤疏浚治理。
7、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质及人员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为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水利安全B证),同时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任项目经理。
4、投标人应当在水利部的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登记。凡被“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列入黑名单、“信用中国(辽宁)”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式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市场主体,禁止其在本项目投标。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经人社部门备案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原件(劳动合同无人社部门盖章的应附有人社部门盖章证明的备案手续原件)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
9、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10、本公告与招标文件相抵触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合格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审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招标代理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
方 式:汇款、转账(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缴纳)
开户名:本溪市建筑工程交易综合服务中心
开户行:本溪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中心财务室联系电话:024-********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同时接受保函,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领取要求
1、领取时间:2023年7月12日- 2023年7月17日,每天8:30-16:00时;
2、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个,售后不退;
3、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到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消防孺子教育3楼)领取招标文件;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投标单位的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于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招标代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资质证书复印件;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④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登记的证明材料(带网址打印);
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领取文件的须出示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⑥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⑦项目经理以及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包括由水利部门颁发证书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8月2日9:00时(北京时间)。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光盘);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本溪城投矿业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木兰路66栋1至3层1号
联系人:于竺生
联系电话:131*****22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
联系人:于洁
电话:024-******** 、158*****877
2023年7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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