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关于香江普瑞新能源汽车安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报名公告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关于香江普瑞新能源汽车安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报名公告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关于香江普瑞新能源汽车(安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报名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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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13日 0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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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江苏荣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香江普瑞新能源汽车(安徽)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蒙城县人民法院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本院决定采用摇号方式随机指定本批案件管理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件情况 香江普瑞新能源汽车(安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月11日,法定代表人沈峰,注册资本*****万美元,注册地为蒙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三路南侧,宝业建筑工业化项目东侧,纬四路北侧,经七路西侧。 二、报名要求 (一)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内机构,具有稳定成熟的专业团队,能够胜任本项工作,具备垫资或自行承担工作成本的意愿和能力。提交管理人资质证明、团队组成人员名单及其执业资格证书、管理人履职承诺书。 (二)团队成员具备相应专业经验,提交管理人团队组成人员从业经验证明文件及其履职承诺书。 (三)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依法规范完成管理人工作。 三、摇号规则 (一)从自愿报名的社会中介机构中通过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一家管理人机构,并同时确定2家候任管理人(在指定的管理人存在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下直接指定该候任机构担任管理人)。 (二)摇号选定的管理人与中标案件存在法定回避情形的,管理人须主动向本院提出回避申请;针对存在回避情形的个案,本院以随机摇号方式另行指定其它中标机构担任管理人。 四、相关说明 (一)本案办案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请各机构充分考虑以上因素,量力而行。 (二)本批案件办理情况作为本院对管理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管理人未能在规定流程节点完成工作的,可能影响其个案考核结果。 五、时间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7月17日8时 (二)摇号时间地点 2023年7月17日下午4时,本院将通过摇号方式指定管理人。上述名册中的管理人机构可以派员到本院诉讼服务大厅参与监督摇号。 六、报名方式 管理人须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本院联系人电子邮箱(注明香江普瑞公司案),同时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送交本院审管办蔡书志处。 联系人:蔡书志******* 135*****529 刘孟凯0558-******* 173*****353 电子邮箱:*********@qq.com 特此公告。 蒙城县人民法院 2023年7月12日 |
标签: 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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