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2023年长春市朝阳区农村公路老旧路改造工程一标段二次-公开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JLSLY-2023-002-1-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3年长春市朝阳区农村公路老旧路改造工程一标段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22.4289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区农业农
村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长春市朝阳区的农村公路老旧路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3年长春市朝阳区农村公路老旧路改造工程一标段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3年长春市朝阳区农村公路老旧路改造工程一标段二次)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须具有与本项目相
类似的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
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0年-2022年内投标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
犯罪行为。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 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
计报告,如公司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
良好的承诺书。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的投标人兼投不兼中。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13日 08时30分到2023年07 月19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4日 14时0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5开标
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4日 14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5开标
室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长春市朝阳区农村公路老旧路改造工程一标段二次已由长朝发
改审20231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长春市朝阳区农村公路老旧路改造工程一标段二次
2.2项目编号:JLSLY-2023-002-1-2
2.3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乐山镇
2.4规 模:本项目为长春市朝阳区的农村公路老旧路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到2023年9月30日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2.8标段划分:
标段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招标控制价元
1 2023年长春市朝阳区农村公路老旧路改造工程一标段 JLSLY-2023-002-1-2
4224289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
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须具有与本项目相
类似的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
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0年-2022年内投标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
犯罪行为。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 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
计报告,如公司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
良好的承诺书。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的投标人兼投不兼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
予的操作权限,自2023 年7月13日08时30分至2023年7月19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
一体化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
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
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
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
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
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
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
响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4日上午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5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
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2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
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开标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为:953174938直播形式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改名为投标人被授权人。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
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
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
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
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
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
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
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
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
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春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 长春市前进大街1855号
联 系 人: 张大勇
电 话: 0431-8113311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朗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东至甲三路长春远大购物广场A地块项目一期B地块
项目C地块项目社会停车楼项目A-S1B-S2C-S3C-G1D-1楼
联 系 人:赵静波
联 系 电 话:1333175336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431-85109509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 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二楼东区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邮编: 130400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长春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春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 长春市前进大街 1855号
联 系 人: 张大勇
电 话: 0431-81133115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朗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南关区东至甲三路长春远大购物广场 A地块项目一期 B地块项
目 C地块项目社会停车楼项目 A-S1 B-S2 C-S3 C-G1 D-1楼
联 系 人: 赵静波
电 话: 13331753363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