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技术服务辅助性业务外包项目
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技术服务辅助性业务外包项目
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技术服务辅助性业务外包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3-SH07-FW28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技术服务辅助性业务外包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为满足2023年度经营发展需要,促进业务发展,降低用工成本,保障按计划完成生产经营任务,结合目前生产经营现状,需对辅助性业务进行外包。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高端合成树脂服务包括催化剂制备原料预处理和常规测试工作;弹性体材料服务包括可研辅助及测试工作;特种工程塑料仪器设备日常维护;分析检测包括样品制备和预处理、常规理化性能分析检测、仪器分析检测和HSE体系管理;实验室条件保障服务包括实验室运维及安全、采购、 投资、建设及设备管理工作。
服务商需根据以上岗位需求,提供岗位服务计划书,并配备全职的人员进行专项服务,如人员招聘、薪资发放、社保缴纳、个税代缴、劳动关系处理、劳动合同签订,入离职手续办理等。经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评估,提供对供应商直接对口服务我方人员的能力和工作表现提出人员评估建议,对于我方认为服务无法达到我方的标准或要求的,需提供调整改进方案,该方案将包括具体的改进方式和改进期限。
为免疑义,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与供应商服务人员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或其他用工关系。
2.3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共1个标段。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5服务地点:上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投标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从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日,至少具有1项岗位业务外包服务相关业绩。须提供盖章版合同证明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三年度(2019年至2021年)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4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4.3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4.4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案件;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3.4.5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失信行为的相关处理办法详见附件一)。
3.4.6不满足3.4.1至3.4.5条款的投标将被否决。
3.5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高端合成树脂服务至少配备5人,弹性体材料服务至少配备4人,特种工程塑料至少配备4人,分析检测至少配备4人,实验室条件保障服务至少配备3人(须提供承诺书)。
3.6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接受
3.7其他要求
3.7.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7日,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如遇到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账号密码和招标平台一致,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招标机构工作人员将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请将招标公告附件(电子全流程投标人附件)中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Excel版及盖公章的PDF版)、汇款底单、法人授权委托书电子版打包发送至:shzbzxlbx2023@163.com邮箱。本项目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发票开出后,潜在投标人购买文件登记表中登记的邮箱将收到标书费电子发票的邮件,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
5.1.1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5.3,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在开标截止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将款项存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不接受投标人分公司、其他单位名义代缴或个人名义的汇款。
③投标保证金电汇账号:
投标人在商城个人中心中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点击投标保证金递交详情,可以获取保证金收款路径及电汇金额,成功缴纳保证金后,可通过订单页面进行查询缴纳状态。
5.3开标时间:2023年8月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5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5.6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普陀区陕西北路1726号
项目联系人:李伯轩、白晓旭
电 话:021-********
电子邮件:shzbzxlbx2023@163.com
招标人: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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