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华北油田运输分公司巴彦地区原油运输服务项目第二次
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华北油田运输分公司巴彦地区原油运输服务项目第二次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华北油田运输分公司巴彦地区原油运输服务项目(第二次) |
项目概况: | 采购范围:车辆服务;车型要求:危险品牵引重型罐车;重型罐式半挂车要求核定载质量为30吨以上保温罐(以行驶证标注为准)。2. 服务地点:用于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华井区至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石化炼油厂、内蒙古临华井区至银川焜龙炼油厂。3.包别划分:是,具体标段如下:标段1-目的地:临华井区至呼市炼;路线:临河(临河高速口上高速)----五原----包头----呼和浩特市南绕城----金河高速口下高速---呼市炼厂;公里:420;台数6台;预计拉运量180吨/天标段2-目的地:临华井区至银川焜龙油库;路线:临河(临河高速口上高速)----磴口----乌海----银川----转青银高速---鸳鸯湖下高速---焜龙油库;公里:411;台数5台;预计拉运量150吨/天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4. 其他说明事项:合同履行期间如采购人上游工作量减少,则响应方服务车辆相应减少;采购人上游车辆使用单位降低运输价格,响应方同比例降低运输价格。" |
项目单位: | 华北运输公司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三类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和合同签订的能力,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2. 资质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项目,并取得危险品货物(3类)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 业绩要求: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之日期间实施过类似项目,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4. 财务要求: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经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完整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如无审计报告则出具的合法的2022年财务报表影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5. 车辆及人员要求:(1)车辆要求:提供满足要求的车辆,总数不少于10台/套,且车辆最早投入使用日期为:2015年1月1日以后车辆,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响应方承担。以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所有车辆设备均归属响应方自有(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辆登记证);车辆必须安装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卫星视频定位监控装置(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车辆需提供有效的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扫描件。(2)驾驶人员要求:每部车辆需配置一名驾驶员一名副驾驶员(副驾也可以是专职危险品押运员)。(提供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押运证扫描件)。6. 信誉要求:(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7. 其他要求:(1)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响应人应承诺中标后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2)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提供彩色扫描件)。(3)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企业须具有“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证明”。(5)已取得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市场准入资格。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发售开始时间:2023年7月12日18:00(北京时间);发售结束时间:2023年7月15日18:00(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将单位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供应商资格要求相关资料加盖供应商印章,扫描成pdf格式发至zhna@cnpc.com.cn邮箱,并注明谈判意向、联系人及电话.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于洪涛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138*****591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赵娜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5*****131 |
其他: | 无 |
标签: 巴彦地区原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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