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冲科创产业园项目外线配电工程
长冲科创产业园项目外线配电工程
郴州福城高新投资有限公司的长冲科创产业园项目外线配电工程(采购代理编号:HNCLZC2023-CZ-020)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长冲科创产业园项目外线配电工程
2、采购代理编号:HNCLZC2023-CZ-020
3、采购项目预算:******元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5、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定为准。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t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2%;
二、采购需求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长冲科创产业园项目外线配电工程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相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可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并要求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1、要求供应商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1.2、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1.3、要求投标人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
1.4、要求投标人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1.5、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t小微企业 t监狱企业 t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3.1、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类伍级(含)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初级或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都必须为本单位员工且提供无在建工程平台截图或承诺函。
3.4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如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配备参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执行并满足本项目要求,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供应商资格声明》(附件1)原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附件2)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提交本邀请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湖南”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信用郴州”网查询的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上截图打印件;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所要求提交的资质证件及材料要求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提交相关监督部门予以处理。
2、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3年7月12日起至2023年7月18日止,每天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3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4、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郴江街道郴江中路中国供销·郴州农副产品物流园南1栋4楼430。
5、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按公告指定地点现场购买。
七、确定邀请供应商
磋商小组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7月24日(星期 一) 15时 00分(北京时间)停止提交响应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磋商时间:2023年 7 月 24 日 15 时 00分(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湖南澄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九、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https:///)发布。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郴州福城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2)地 址:郴州市五岭大道
(3)联系人:彭先生
(4)电话:0735-*******
(5)邮 编:******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湖南澄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分公司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郴江街道郴江中路中国供销·郴州农副产品
物流园南1栋4楼430
(3)联系人:朱琳
(4)电话:155*****023
(5)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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