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全市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
推进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市场监管局,市局相关处室(单位):
经市局同意,现将《全市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6日
全市特种设备
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责任管理规定),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3〕33号)和省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市监办〔2023〕36号)要求,着力破解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难题,着力构建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长效机制,着力整治严重事故隐患和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特制定全市“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的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健全完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责任体系为目标,以落实“两个责任管理规定”为抓手,通过建章立制,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安全主体责任“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有效提升特种设备风险防控能力;力争2023年底,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全面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安全总监、安全员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有效运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夯实主体责任,不断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安全主体责任体系
1.生产单位。生产单位应按照《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7)规定,健全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组织和质量保证体系文件[质量保证手册、程序文件、作业(工艺)文件和记录、质量计划等],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分级负责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任命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质量安全总监一般由质量保证工程师担任,质量安全员一般由相关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担任),并有效运行,保证特种设备生产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对其生产的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负责。
2.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规定,健全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及节能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总监、安全员分级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结合本单位实际任命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安全总监一般由安全管理负责人担任,安全员一般由安全管理员担任。安全总监、安全员的持证要求分别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2.4.2.1、2.4.2.2.2的规定执行],并严格履行使用安全与节能主体责任,有效提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合规管理能力。
3.充装单位。充装单位的安全总监一般由《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的安全管理负责人或者《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规定的技术负责人担任,安全员一般由《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规定的专职安全管理员担任。同一充装许可证(含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有多个充装地址的,每个充装地址应至少配备1名安全员,安全总监可以兼任。
4.特殊情形。
(1)使用车用气瓶用于公共交通、物流运输,以及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的运营单位(含挂靠、托管),应按要求明确主要负责人,配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
(2)使用单位为物业服务企业的,一般以管理的物业项目为单位,至少配备1名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安全总监由物业项目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全员由该项目的安全管理员担任。
(3)使用租赁特种设备的,实际使用单位(一般指业主单位)应按要求明确主要负责人,配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
(4)施工工地使用流动作业特种设备的,项目施工单位(标段、项目部)应明确主要负责人,配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
(5)大型游乐设施产权单位为个人(或个体工商户),以租赁场地运营的,场地出租方应按要求明确主要负责人,配备安全总监,大型游乐设施产权单位配备安全员。
(6)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中无法确定使用单位的由电梯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确定使用单位,以社区或物业项目为单位指定配备至少1名安全总监和适量的安全员;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中,使用单位为增设电梯企业、维保企业的,原则上每个社区配置1名安全总监和适量的安全员。
(7)对新申请行政许可或办理使用登记的,由市局行政审批处要求相关单位必须完善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和安全员。
(8)电梯使用单位对于安装于民用建筑的井道中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运载装置进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应当采购和使用符合电梯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电梯。
5.培训考核。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系列《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考核指南》、《使用安全管理人员考核指南》自行组织或委托有关机构对安全总监、安全员进行培训、考核,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二)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各区(市)县局要督促指导辖区内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要求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并客观、真实地记录和保存相关资料备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含充装)单位在“成都市特种设备智慧监管服务平台”(网址:http://cdzhjg.dtsafesystem. com:9006/#/login)注册并完善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详见附件),核对、认领所属设备,申报每日安全检查记录、每周安全排查整治报告、每月安全调度会议纪要。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停产的,可暂不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特种设备办理停用手续的,使用单位可暂不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特种设备临时停用的,使用单位可调整“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内容,并如实记录、存档备查。
(三)加大监督检查和督促落实力度
各区(市)县局要结合辖区实际督促生产、使用单位落实“两个责任管理规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按要求明确主要负责人,配备安全总监、安全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对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市局对生产单位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的监督抽查考核一般结合证后监督检查进行;各区(市)县局对使用单位安全总监、安全员的监督抽查考核一般结合常规监督检查进行;在处理涉及安全总监、安全员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投诉举报时,须对投诉举报单位的安全总监(质量安全总监)、安全员(质量安全员)进行抽查考核。
特种设备鉴定评审机构、检验机构在鉴定评审、检验时,应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落实“两个责任管理规定”的情况进行核实,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报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6月)。各区(市)县局要结合实际制定推进“两个责任管理规定”落实的工作方案,通过实地调研、现场座谈、集中培训、媒体传播等方式,广泛开展宣贯活动,督促指导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掌握“两个责任管理规定”的要求。
(二)督促落实阶段(2023年7月至9月上旬)。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配齐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建立完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将管理责任细化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并按要求对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组织开展相应培训。分批次组织:第一批主要是涉旅、涉危使用单位和充装单位,7月底前督促完成相关工作;第二批是剩余其他使用单位和生产单位,9月上旬前督促完成相关工作。各区(市)县局要结合监督检查、检验检测等,督促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使用单位及时在信息化平台填报相关人员信息,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三)调研评估阶段(2023年9月中下旬至10月)。各区(市)县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配备安全总监、安全员的,以及未按规定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的,要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市局将对落实情况开展调研评估。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1月至12月)。各区(市)县局要在推动落实“两个责任管理规定”的基础上,系统总结施行“两个责任管理规定”取得的成效,要进一步梳理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及时研究解决日常监管、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各区(市)县局工作情况请于2023年12月12日前报送市局特设处(邮箱:********@qq.com)。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各单位要充分认清落实“两个责任管理规定”的重大意义,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督促指导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整合各方力量,对落实“两个责任管理规定”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多层次的深入宣传,重点宣传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总体部署和重要举措,努力营造浓厚氛围,为落实“两个责任管理规定”工作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市局把落实“两个责任管理规定”工作情况纳入2023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指标。
(二)细化举措,夯实责任。各区(市)县局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时间安排,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分工,创新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拿出落实举措和细化方案。坚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细处用力,把部署要求落实到具体思路、具体举措上,确保“两个责任管理规定”在落实中重点突出、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切实做到以精准促质量、以精细增效益。
(三)迅速行动,真抓实干。各区(市)县局要利用好此次“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的契机,以“马上就办、时不待我”的劲头,抢抓一个个时间节点,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作风,用真劲、出实招推动“两个责任管理规定”在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快速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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