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招标公告
工程建设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招标公告
展开基本信息 云南省微生物发酵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云南省微生物发酵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二期)
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对云南省微生物发酵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进行信息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云南省微生物发酵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二期)工程
建设规模:本项目的产品主要有生物肥料、生物农药,生物酒精仅为科研试验。通过项目二期建设,形成云南省集微生物技术研发与应用相结合的产学研工程研究中心,及微生物肥料60000吨/年、生物农药200吨/年后处理中试成果转化平台各一座。
本项目仅生产微生物肥料和生物农药,微生物制剂仅进行科研,不生产。
建设地点:安宁市青龙街道办事处赵家庄村委会禹龙甸村小组。
项目性质:改扩建。
项目投资:本期工程总投资2717.43万元,环保投资190万元,占总投资的7.0%。用于绿化、水污染防治、噪声防护等。
生产制度:项目劳动定员20人。全年工作300天,行政部门实行一班制,其他岗位实行三班三运转制。
开工时间:2009年5月
建成时间:2014年11月
环评单位:昆明理工大学、云南路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安宁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环评情况:2009年,昆明理工大学、云南路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完成了《云南省微生物发酵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安宁市环境保护局于2009年4月29日以安环保〔2009〕81号文对项目环评予以批复,同意工程建设。
环保施工:配套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已认真按“三同时”建设
试运行期:2014年11月13日,安宁市环境保护局下达了《关于云南省微生物发酵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二期)工程项目试运行申请的复函》,同意项目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期为2014年11月13日至2015年1月13日。
该项目的主要环保设施与生产装置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按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环保设施、措施:
(一)废气
项目干燥工艺所需蒸汽均由云南华电昆明发电有限公司直供,故项目不产生燃烧废气,仅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无组织粉尘及臭气,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
① 发酵废气
菌种发酵过程和微生物肥料发酵过程中会产生臭气。发酵罐、发酵池均密闭设置。硫化全过程控制排放,收集后用水过滤。发酵废气产生量小,通过水过滤及空气扩散、植物吸收等,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② 其它废气
常规发酵工艺中混料过程等会产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微生物发酵中试工艺中原料预处理和配料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均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
③ 食堂烟气
项目配套职工食堂。职工全日50人在食堂用餐。废气主要来源于烹饪制作产生的油烟。项目安装了北京清研利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型号为CYQ-JD-4复合式油烟净化器,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后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二)废水
①生产废水
生产工艺水主要有菌种发酵废水、萃取废水。
菌种发酵废水、萃取废水、微生物肥料中试废水产生量为5.6m3/d,进入一期工程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出水回用作绿化。
②生活污水
二期工程项目劳动定员20人,生活用水量平均按100L/d人计,项目运营期用水量为2m3/d。按20%损耗计,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6m3/d。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初步处理后,进入一期工程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出水回用作绿化。
二期工程污水产生总量为7.2m3/d。二期工程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初步处理后,与生产工艺水共同进入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采用一体生化处理,处理能力为100m3/d。处理出水晴天回用于绿化,雨天存在500m3的蓄水池内储存,也可用于有机肥发酵。
(三)噪声
二期工程的噪声源主要为各类泵、空压机、筛分机、烘干机等。项目针对噪声源的特点,设计中均采取了相应的控制措施。首先从声源上控制噪声,在满足工艺设计的前提下,均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低噪声设备;其次,将引风机、空压机等机械设备置于采用隔声建筑材料的房屋中,阻隔噪声向厂区外扩散。空压机、烘干机采取消音措施;部分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为各类泵安装隔声罩;筛分机室内隔声等措施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二期工程劳动定员20人,按1kg/d人计,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0kg/d、6t/a。
项目建成后项目区包括一二期工程人员4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0kg/d、12t/a。垃圾定点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送垃圾场统一处置。
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和使用。在生产运行中,有专人负责设备正常运转所需原材料、动力、备件等的供应,并配备了检查、维修、操作和管理人员。
环保措施及批复执行情况:根据核查对有关资料和现场调查,安宁市环保局对环评的批复要求共10条,检查结果均为满足。
规章制度:云南省微生物发酵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由公司经理直接负责,负责污水处理站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绿化工作及环境保护联系工作等。整个环境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经营期间环保设施的维护及管理,保证环境设备的正常运转。
三、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生产工况:2014年12月3日~4日,安宁市环境监测站对云南省微生物发酵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二期)工程项目进行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监测期间生产设备工艺工况正常,各生产设备的生产负荷均在76%以上。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规范规定的大于生产负荷达75%以上的要求,监测数据有效。
(一)废气排放情况
项目干燥工艺所需蒸汽均由云南华电昆明发电有限公司直供,故项目不产生燃烧废气,仅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无组织粉尘及臭气,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排放情况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初步处理后,与生产工艺水共同进入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采用一体生化处理,处理能力为100m3/d。处理出水晴天回用于绿化,雨天存在500m3的蓄水池内储存,也可用于有机肥发酵。
(三)固体废弃物处置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送垃圾场统一处置。
(四)噪声监测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表明:4个厂界环境噪声监测值,全部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四、公众意见调查结论
公众意见调查结果表明,所有受调查公众认为,项目施工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纠纷、扰民情况,施工期的影响较小。从公众意见调查表看出,目前项目对公众的影响主要是废气和噪声,但受调查公众认为项目环保措施基本满意。从总体态度上看,公众对建设项目基本满意。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认真讨论审议后认为,云南省微生物发酵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二期)工程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各项环保措施按要求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基本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公示时间及反馈方式
1.公示时间:2015年11月3日至2015年11月11日止(不含节假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邮件、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2.反馈方式:
(1)安宁市环境保护局
Email:anhbjglk@126.com
电话/传真:****-********
(2)安宁市环境监测站
Email:anjcz@126.com
电话/传真:****-********
安宁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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