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服务供应商询价项目

学院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服务供应商询价项目

上海政法学院资产处根据学校相关招标采购规章规定,对上海政法学院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服务供应商询价项目进行公开询价,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

2、项目名称:上海政法学院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服务供应商询价项目

3、项目期限:合同后30自然日

二、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合同转让与分包。3)供应商必须具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或《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备案登记证明》。

三、现场踏勘时间:

2023年7月14日上午9点30分在学校行政楼314室集中后去现场

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18日上午10时00分

递交地点:上海市外青松公路7989号上海政法学院南大门卫室(快递学校无法接受)

五、询价会时间、地点:

询价会时间: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一星期内

六、公告发布媒体上海政法学院校园网

七、联系方式:

采购 人:上海政法学院

地 址:外青松公路7989号

联系 人:张敏

电 话:********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上海政法学院提出质疑.

上海政法学院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服务供应商询价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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