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遗失声明朱曼平、李学秘

房产证遗失声明朱曼平、李学秘

因本人朱曼平、李学秘保管不慎,将《房产证》遗失,房产证号:*********,坐落:贵溪发电厂14栋,建筑面积:90.03平方米,实际用途:住宅,已确权,未抵押,未限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本人声明该《房产证》作废。

如有异议,请于15个工作日内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701-*******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朱曼平、李学秘

2023年7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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