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分公司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100万吨/年催化重整联合装置工程B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分公司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100万吨/年催化重整联合装置工程B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州分公司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计划部以《关于广州分公司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总体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计项〔2022〕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广州分公司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100万吨/年催化重整联合装置工程(BEPC)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广州石化厂区范围内。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万元(不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100万吨/年连续重整联合装置含芳烃抽提、PSA氢提浓及配套变电所、机柜间等基础工程设计、详细工程设计、物资采购、工程施工及相关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的投标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证书: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1、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

③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④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1级,压力容器制造A3级)。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具备以下项目业绩:

①2018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EPC/BEPC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5亿元);

②2018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

③2018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亿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2.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联合体施工成员数量为1名。

3.2.4牵头人由设计单位担任,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由牵头人担任:

(1)联合体牵头人应符合第3.1(1)、(2)①②、(4)、(5)①②、(6)项基本资格条件;

(2)联合体成员应符合第3.1(1)、(2)③④、(3)、(4)、(5)③、(6)项基本资格条件。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相关设计专业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设计单位)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8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工程EPC/B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亿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设计负责人持有相关设计专业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设计单位)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8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工程EPC/BEPC 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的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或炼油化工装置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施工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施工单位),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8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工程 EPC/BEPC 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亿元)的施工项目经理执业业绩或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亿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4)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施工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2018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工程EPC/B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亿元)或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亿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5)采购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8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工程EPC/BEPC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采购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3年7月14日11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7月20日17时00分。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3日11时00分。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3年8月3日11时00分。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石化路239号;

邮编:******

联系人:陈剑;

电话:020-********

电子邮箱:chjian.gzsh@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75号金融城9号楼8楼;

邮编:******

联系人:马腾;

电话:025-********

电子邮箱:mat302@sinopec.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广州分公司企业管理部(招标办)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陈戈020-********

电子邮箱

chenge.gzsh@sinopec.com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2023年7月14日



,广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术改造 高质量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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