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打印机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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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三休养所网上竞价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广州市海珠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三休养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网上竞价,邀请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本项目采购文件具体如下:

一、项目编号:CX2015-09775。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三休养所网上竞价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采购其他打印机等一批。
四、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海珠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三休养所; 地址:海珠区新滘东路323号; 联系人:李敏敏; 联系电话:********; 传真:********
五、本项目实施地点:地址:海珠区新滘东路323号。
六、报价供应商递交网上报价信息开始及截止时间:2015年11月05日10点00分至2015年11月05日16点00分。
七、对供应商的商务要求:供应商必须取得政府采购网上竞价资格,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的有关操作规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严格履行《承诺书》以及本项目《供应商须知》的相关约定条款。
八、项目具体要求:
(一) 最高限价:人民币6,000.00元。
(二) 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关通知的要求,本项目采购中凡涉及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设备的,报价供应商必须在报价响应时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节能证书编号。
(三)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发布的《转发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采〔2008〕17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四) 根据《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机关软件资产管理的意见》(财行〔2011〕7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涉及软件产品的,必须采购和使用正版软件,项目中涉及计算机办公设备的,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五)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穗财采〔2012〕275号)的规定,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报价时必须出具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等原件扫描件。
(六) 需求列表: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必须满足的基本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有网上竞价资格,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市政府采购网上竞价操作规程》等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网上竞价活动承诺书》以及本《供应商须知》的有关约定条款。

二、政策规定:
㈠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发布的《转发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采〔2008〕171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若供应商所报产品是产自关境外,且采购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未有特殊要求并将相关核准文件送至我中心的,则该供应商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㈡严格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采购中凡涉及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报价供应商必须在报价响应时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节能证书编号。
㈢严格执行《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产品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和《广东省版权局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粤权联〔2012〕1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涉及软件产品的,必须采购和使用正版软件,项目中涉及计算机(含服务器)办公设备的,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㈣严格执行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穗财采〔2012〕275号)的有关规定。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报价时必须出具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等原件扫描件。
㈤关于关联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竞价。如同时参加,则竞价时将同时被拒绝。
三、报价响应要求:
㈠报价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且报价应包括保证产品正常运行所需配置的正版软件,相关辅件、组件、耗材,以及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等相关费用。
㈡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指标均为最低参考标准(如与供应商须知条款有不一致的,以采购需求中的指标为准),其中涉及要求出具资质、质保、售后服务、供货确认等相关文书的,默认约定签订合同时提供(采购需求另有描述的,从其要求)。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总价金额与分项报价汇总金额或者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总价金额为准。
㈢报价时,供应商必须对项目的产品参数(服务方案)逐一作实质性响应,并详细列出响应的具体内容(作为附件,加盖公章,以报价时间截止前最新上传的附件为准)。报价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承诺项目采购文件中所附合同主要条款。
四、结果确认方法:
㈠基本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及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㈡供应商报价畸低的,或者不满足竞价需求的(包括但不限于:1.报价超过最高限价;2.供应商资质不满足政策规定,或者竞价需求;3.供应商报价时未将产品参数[服务方案]按项目采购文件所附的报价响应表的格式作为附件[加盖公章],或者提交的产品参数[服务方案]不满足竞价需求,或者出现报价内容与附件信息前后不一致;4.响应产品[服务]不满足政策规定,或者无法通过其品牌官方渠道核实,或者经其品牌官方渠道核实所响应产品[服务]不满足竞价需求),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
㈢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书面材料表明无法履行竞价承诺或者放弃成交的,按报价无效处理。
㈣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证明的,或者被证实提供盗版软件,或者来源不明、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的,或者被证实与其它供应商串通围标、串标谋取成交的,按报价无效处理,并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㈤出现了符合相应资质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满足竞价需求(供应商所有报价产品均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供应商报价处理),或者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被质疑、投诉且经核实质疑、投诉有效,或者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的情况,采购项目按竞价失败处理。
五、时限要求:
㈠成交供应商必须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自然日内缴纳项目成交服务费。如因供应商的原因未能及时缴纳成交服务费的,交易中心有权视情况暂停该成交供应商的网上竞价资格,予以公告,相应处理情况同步到交易中心供应商信用档案。
㈡成交供应商必须自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对应合同正本(加盖双方公章)扫描提交到交易中心系统内。如因供应商的原因未能及时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视情况取消该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㈢成交供应商必须自项目验收通过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对应验收报告(加盖公章)扫描提交到交易中心系统内。如因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法律法规及采购需求要求的时限完成交付和验收,采购人有权视情况取消该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㈣各有关当事人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或者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采购公告或者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或者书面(加盖公章)形式向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审核部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六、产品及服务要求(采购需求另有描述的,从其要求):
㈠产品要求:
1.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软件、系统集成、服务)必须符合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安全标准、质量安全标准、环保标准、行业标准和有关政策规定,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2.货物类产品必须是原厂原装的全新产品,由生产厂商直接交付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且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以及相应的资质、质保、售后服务、供货确认等证明,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须一致,并可追索查阅。产品交付采购单位时,须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的使用培训或者指引。
㈡服务要求:
1.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三年(采购需求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质保期内供应商对所供产品实行免费上门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服务,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维修保养服务。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
2.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供应商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供应商须免费提供同档次替代产品予采购人临时使用或者启动临时应急措施,保障不影响采购人工作正常开展。
七、其他事项约定:
㈠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向交易中心交纳相当于项目成交金额1.2%的成交服务费。
㈡本项目由采购人负责组织验收,采购合同和验收报告由采购人负责公开。
㈢任何有关本项目之疑问,应通过系统或者书面(加盖公章)形式向交易中心协议采购部或采购人提出询问,通过其他形式的询问交易中心协议采购部或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八、违约责任:
各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该项目的采购需求,对该项目的技术参数和相关条款作完全实质性响应。无论何种原因,供应商未能按时按承诺履行项目报价响应条款、内容的,或者提出放弃成交、更改报价,或者拒绝配合交易中心实施相关检查核验工作等影响采购工作开展实施或项目进度的,累计一次暂停当月及之后三个月网上竞价资格,累计两次暂停当月及之后六个月网上竞价资格,累计三次永久取消网上竞价资格,并予以公告,情节严重的,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一步处理,相应处理情况同步到交易中心供应商信用档案。
需求列表
供应商资质要求 无
供应商业绩要求 无
商品分类 数量 单位
其他打印机 1 台
最高限价 ¥6000.00元
采购需求 该项目的具体需求均相当于或优于所列指标(报价时供应商必须在响应参数中准确列明所报产品设备的商品名称、品牌、型号、单价、数量、总价、产地信息、(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节能证书编号)。

其他需求:

投标产品,必须在厂商官方网站上直接可以查询,非公开发售的特供机、专用机等不得参与投标
预装与本单位办公自动化系统匹配的打印软件,必须与我单位现有的网络设备和应用环境完全兼容,并保证与我单位现有的“内部网”应用兼容,包括OA平台及计生、退休人员系统等数据录入和链接更新,并能顺利实现数据交换,保证与各个应用系统能实现无缝连接,相关费用应包括在报价响应总价内。
打印功能:主板集成硬盘保护、网络同传、远程开关机及远程唤醒技术;具备资产监控和快速设定技术,可以监控提示网络被控端软硬件资产变动信息,具备快速设定计算机名、IP地址、子网掩码、网关、DNS等功能)资产监控和快速设定技术;故障前预报警处理器;
首页输出时间:≤1秒;
最高分辨率:≥2400×2400dpi;
最大打印幅面:≥A3;
黑白和彩色打印速度:≥50PPM;
供纸方式:摩擦自动进纸;
内存:标配≥512MB,最大支持1024MB;
打印负荷:月打印量最高≥750000页;
耗材类型:鼓粉分离;
标配:支持自动双面打印和有线网络打印功能;
介质类型:纸张(普通纸,环保纸,薄纸,重磅纸,证券纸,彩色纸,信头纸,预打印纸,预先打孔纸,再生纸,粗面纸),信封,标签,透明纸,卡片纸;
介质尺寸:A3,A4,A5,A6,B5(JIS);
接口:标配高速USB3.0 端口,10Base-T/100Base-TX(RJ-45网络接口);
适用平台: Windows 8、Windows 7 32 和 64、Windows Vista 32 和 64、Windows XP 32(SP2 或更高版本)Windows Server 2008 32 和 64、Windows Server 2003 32(SP3 或更高版本),Mac OS X v10.5、v10.6、v10.7 ,Linpus Linux(9.4,9.5)、Red Hat Enterprise Linux(5.0、6.0)、OpenSUSE Linux(11.3、11.4)、Fedora(14、15)、Ubuntu(10.04、10.10、11.04)、Debian(5.0、6.0 和 HPUX11i);
纸张容量:标配输入≥560 页,最大支持输入≥1870 页;标配输出容量≥320页;
附件:硒鼓,入门指南,CD(包括软件和用户指南),电源线;
其它功能:支持云打印、Apple AirPrint、支持移动APP打印(通过下载安装APP软件,用户可以直接通过手机、平板电脑等设备,打开图片、文本文档(Word、EXCEL、PDF等)、网页文件)等;
随机应用软件:
1、可安装Microsoft网络的文件和打印机共享,可使用访问网络资源的“通用命名规范”(UNC)格式输入共享打印机的网络路径。
2、可通过设置账号使用权限来对打印机的使用对象进行限制。通过对安装在主机上的打印机进行安全属性设置,指定只有合法账号才能使用共享打印机;
3、打印机可进入检测模式,虚拟模式;
4、支持IP地址及用户名批量修改;
5清除杂点--清除页面阴影及杂点;反白--将黑底白字转化成白底黑字;智能剪裁--消除图像四周黑边;其余功能--删除线条及消声等。
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必须承诺条款:
一、设备到齐后须由供应商帮助本单位做数据重组工作,在数据重组过程中发生的数据丢失或造成设备故障由供应商承担此责任,设备安装部署前需根据实际网络环境进行合理拓扑规划并制定相关安全规则策略,经用户单位确认后方能进行实施。
二、为保货物原装原厂发货,货品到达采购单位时要求有工程师协调验收安装,要求货物包箱有我单位名称,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验货。
三、安装调试在采购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开始进行, 并要求项目在5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调试,设备经过试运行后,采购人组织进行验收;系统安装完成后,进行验收前,投标人应根据所提交的验收方案和实施办法,自行组织技术人员,在使用单位、监理单位的监查下,按照系统要求的基本功能逐一进行现场测试。
四、供应商需仔细阅读我单位要求,必须对上述的技术参数完全响应,如因弄虚作假而影响到用户的需求时间,其产生的经济损失,必将追究;若中标后冒称看错要求再与我单位谈判,不满足的地方均作废标处理,耽误时间者将追究损失。
五、为保证供货渠道的合法性及用户单位得到原厂的产品质量、保修服务,要求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供各产品生产厂商加盖公章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否则视作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处理。伪造、变造证明材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九、本项目合同附件:CX2015-09775-HT(请点击打开浏览)。
十、报价响应表附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竞价项目报价响应表》(请点击打开浏览)。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三楼
传真:***-********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
网址:http://wj.gzggzy.cn/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00时-5:30时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1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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