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长安路东伸工程-项目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泊头市长安路东伸工程-项目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3 09:1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泊头市长安路东伸工程已由泊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泊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泊头市长安路东伸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泊发改审批〔2023〕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泊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泊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道路全长610米,道路红线宽35米,19米机动车道,两侧各设置4.5米人行道及3.5米绿化带,道路两侧分别敷设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给水管网并安装路灯等附属设施。2.建设地点:泊头市城区,西起安顺北街,东至建设北街3.计划工期:255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3年8月20日至2024年4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证为准)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质量缺陷责任期:一年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新版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埠企业还须提供省外进冀建筑企业报送信息查询;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3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本次招标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非小微企业投标无效。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13 09:00至2023-07-1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8-0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联纵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泊头市解放东路 | 地址: | 泊头市裕华西路 |
邮编: | 邮编: | ****** | |
联系人: | 李雷 | 联系人: | 褚文娟 |
电话: | 0317-******* | 电话: | 0317-*******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lianzong*******@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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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长安路东伸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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