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浉河区水利局浉河区202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阳市浉河区水利局浉河区202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浉河区202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 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信浉财磋商采购-2023-23 | |||||||||||||||
2、项目名称:浉河区202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249,65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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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开展1个重点城镇的山洪灾害详查工作、开展11个重点集镇的山洪灾害详查工作、开展659处危险区的动态管理清单调查、购置1套现场数据采集终端(详见磋商文件); 5.2服务期限:60日历天;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行业最新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 |||||||||||||||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第四条之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参加本项目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各声明函样本),不符合要求的声明函证明文件或未提供的将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 2.2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纳税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及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⑥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7月14日 至 2023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 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 | |||||||||||||||
3.方式:3.1潜在供应商凭 CA 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供应商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 3.2请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XYTF格式)。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07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四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s://ggzyjy.xinyang.gov.cn/BidOpening,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 CA 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特别提示: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监督部门:信阳市浉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6-*******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信阳市浉河区水利局 | |||||||||||||||
地址:信阳市浉河区行政路6号 | |||||||||||||||
联系人:耿超 | |||||||||||||||
联系方式:159*****05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健康路159号发展大厦4楼 | |||||||||||||||
联系人:吴磊 | |||||||||||||||
联系方式:151*****06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吴磊 | |||||||||||||||
联系方式:151*****069 |
标签: 山洪灾害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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