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人民调解服务二次第2次

购买人民调解服务二次第2次

项目需求详情

一、采购需求
1.服务地点。哈尔滨市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大街160号)、哈尔滨市民商事调解中心(哈尔滨市松北区雪花南一路66号科技一街与创新路交汇处西北100米汇宏金融港7号楼3层)。
2.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依当事人申请、接收等有关部门转交,对涉外矛盾纠纷、商事矛盾纠纷、群体性民事矛盾纠纷、可调解的治安纠纷、疑难复杂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等进行调解。
3.在市司法局指导下,指派分流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开展业务培训。
4.在受理“两个中心”调解工作的同时,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轮流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人民调解窗口提供调解服务,解答调解事项咨询,依法受理可调处的矛盾纠纷。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非值班工作日在市民商事调解中心开展调解工作。
5.开展调解理论研究和业务宣传。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总结调解工作经验,积极开展调解学术研究,为司法行政机关指导调解工作提供参考依据,每年度在市级报刊媒体发表文章不少1篇。
6.完成其他与人民调解相关的工作。
供应商应严格加强对聘用调解员的日常管理,服务时间严格执行政府机关工作时间。专职调解员不得违反工作纪律,认真落实日考勤,周报告,月总结等工作制度,依法依规开展调解活动。按要求做好内业,填写台账、制定调解文书并规范建立卷宗档案。制定理论学习计划,每月学习不少于20课时,积极参与各类与调解工作相关的培训、调研活动,不断提升调解能力水平。
承接此项服务至少需要3名工作人员(有人民调解员证),其中主任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根据实际工作需求随时增补工作人员,最多不超过6人。
主任1名需具备条件:
1.具有丰富的调解工作经验,需有两年以上市或区县级调解组织(调解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工作室)负责人经历,主持和参与调解民事、商事纠纷50件以上,从事过律师、仲裁员者,有国家机关、公有制单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2.精通俄语或英语,口语沟通能力强,能使用外语开展涉外纠纷调解,有成功调解涉外纠纷案例或国外工作经历者优先。
3.专注于法律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在高校法学专业开展过学术研究或讲座,在国家权威期刊发表过法学相关学术论文者优先。
4.熟悉调解工作流程,完成诉调、公调、检调对接工作,能与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完成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
5.要求年龄50-70周岁之间,哈尔滨市户口及常住居民。
另外2名专职调解员需具备条件:
1.具有丰富的调解工作经验,需有一年以上市或区县级调解组织(调解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工作室)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调解民事、商事纠纷30件以上。
2.大专以上学历,法学专业或从事过法务工作,有政府部门工作经历,涉外工作经历,懂俄语或英语者优先。
3.能够熟练操作现代化办公设备,精通办公软件操作。
4.要求年龄30-55周岁之间,哈尔滨市户口及常住居民。
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如果达不到以上服务要求和服务内容的,购买人可以要求更换人员,直至符合服务要求和服务内容。
二、履约验收要求
(一)主任验收标准
1.每月报送月工作总结,包括开展工作情况和调解纠纷情况两部分,调解纠纷情况包括受理纠纷数及类型、调解纠纷数、调解成功数、司法确认数。
2.每季度报送调解典型案例不少于3篇。
3.每年主持或参与调解案件40件,需查阅接待台账、卷宗等相关材料。
4.每年开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有具体的工作举措。需查阅开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相关书面材料。
(二)专职调解员验收标准
1.参与中心调解窗口值班,需查阅接待台账。
2.每月协助主任完成工作总结。
3.每季度协助主任撰写调解典型案例不少于3篇。
4.每年主持或参与调解案件20件,需查阅接待台账、卷宗等相关材料。
5.每年协助主任开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有具体的工作举措。需查阅开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相关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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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购买人民调解服务(二次)(第2次)

服务周期:365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按供应商报价的先后顺序确定

竞采最低限制:¥******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坊大街160号

询价通知书:

联系人:

报名开始时间:2023-07-13 18:23:51

报名结束时间:2023-07-18 00:00:00

发布时间:2023-07-13 15:23:51

采购编号:HLJGCYC050*****202********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司法局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1家。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
1.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潜在供应商拟派的3名工作人员需要有人民调解员证(提供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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