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西校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节能报告审查意见的通知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西校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节能报告审查意见的通知
南宁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按照节能审查分级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西校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桂发改环资〔2023〕49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单位要认真对照修订后的节能评估报告,严格落实节能设备、技术和管理措施。
二、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由建设单位对其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形成项目节能验收报告,并提交项目所在地经济发展局审核后,报市发展改革委备案。
三、项目投产预计对西乡塘区(含高新区)完成“十四五”时期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影响较小,节能管理部门要采取综合措施,继续加大挖潜力度,确保完成本地区节能目标任务。
四、节能管理部门要根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以及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有关重大事项。
五、我委将对项目节能报告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进行跟踪检查。
六、由南宁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将审查意见转送达至南宁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并由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转送项目报告编制单位(广西南宁华拓节能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6日
标签: 西校区二期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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