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视喉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可视喉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可视喉镜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3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00-********-1089
项目名称:可视喉镜采购项目
预算编号: 0123-*****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无
采购需求:
包名称:可视喉镜采购项目
数量:2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项目类型:货物类
(2)项目概况:可视喉镜采购项目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三天;
(4)质保期:验收合格后五年。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 3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各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以最新的已生效政策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能分包及转包;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6)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7)投标人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8)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应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于第三类医疗器械);
注:资格审查办法及要求详见“第六章 评标办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3日至2023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5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3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提交。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上海市中山南一路210号北大楼2楼203室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开标时间: 2023年08月03日 10:30
开标地点:上海市中山南一路210号北大楼2楼203室(申朋招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的获取其它说明:
(1)营业执照(三证或五证合一)(需提供清晰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供清晰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需提供清晰扫描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需提供清晰扫描件);
(5)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应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于第三类医疗器械)。
网上报名的供应商必须携带上述证照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一套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现场复核(未按照要求报名复核的供应商,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标处理),现场复核地点:上海申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3、如果投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数据丢失、缺漏、乱码等情况,或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等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潜在供应商
标签: 可视喉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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