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生活垃圾焚烧厂片区供水能力提升项目土建竞争性磋商公告

随州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生活垃圾焚烧厂片区供水能力提升项目土建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生活垃圾焚烧厂片区供水能力提升项目(土建)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随州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7月13日 15:1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7月14日至2023年07月2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随州市城南新区御山墅4号楼一单元404室(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7月27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随州市城南新区御山墅4号楼一单元404室(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 ¥3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 133*****178
采购单位 随州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随州市汉东路25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黄主任 0722-*******
代理机构名称 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随州市城南新区御山墅4号楼一单元4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工 133*****178

项目概况

生活垃圾焚烧厂片区供水能力提升项目(土建)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随州市城南新区御山墅4号楼一单元4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RXCS*******

项目名称:生活垃圾焚烧厂片区供水能力提升项目(土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生活垃圾焚烧厂片区供水能力提升项目(土建)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投标人如是监狱企业或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没有在建工程、压证管理及限制投标情形;(3)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有劳动养老证明的企业在册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按建设行政主管的要求配备并齐全、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期内。(4)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查询截图(以招标公告发出后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4日 至 2023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随州市城南新区御山墅4号楼一单元404室

方式:现场获取:√ ,须提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随州市城南新区御山墅4号楼一单元404室(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随州市城南新区御山墅4号楼一单元404室(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递交响应文件的申请人代表须为申请人的法定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如为法定负责人,则应持法定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如为授权委托人,则须持法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未按此项要求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异议和投诉以法人名义提出的,未经投标供应商的法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不予受理;

4、异议的法人授权委托人或联系人、投诉的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供应商在册人员,必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投标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的明细证明材料(为其缴纳社保的必须是投标供应商本身,不得为分公司、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否则不予受理;

5、经查证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造假,涉嫌出借或借用资质虚假恶意提出异议和投诉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随州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随州市汉东路259号        

联系方式:黄主任 07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地 址:随州市城南新区御山墅4号楼一单元404室            

联系方式:张工 133*****1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133*****17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片区供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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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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