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城街道办事处长岭村松梅经济合作社炳礼路长岭食街2-5卡物业招标公告
台城街道办事处长岭村松梅经济合作社炳礼路长岭食街2-5卡物业招标公告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受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长岭村松梅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3 年7月21日10时00分于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对台城街道办事处长岭村松梅经济合作社炳礼路长岭食街2-5卡物业进行投标,本项目采用举牌竞投的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资源类型及面积:临时建筑/面积420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实地面积为准)。
2、标的物所在位置:台城街道办事处长岭村松梅经济合作社炳礼路长岭食街2-5卡物业。
3、发包期限:7年(自2023年10月16日起至2030年10月15日止),免租期:合同期前15日。
4、交易底价:¥8890.00元/月。
5、承包款(租金)收取方式:每月15日前交付当期承包款。
6、竞投保证金:¥******.00元。
7、资产使用范围:无污染,按照土地类型依法使用。
8、租金递增方式:每3年为一租金递增周期,自2026年10月16日起开始递增,每个递增期租金增幅为上一期租金的10%。
9、承租方在承租合同期间而产生的日常开支、债权债务、税费及其他一切开支由承租方全部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0、合同期满或承租方违约或双方协议提前解除合同时,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内添置的不动产(包括消防、水、电线路、电表及门窗、临时建筑物等)无偿归出租方(台城街道办事处长岭村温边经济合作社与台城街道办事处长岭村松梅经济合作社)所有。
11、租赁期间,如建筑物出现损坏(包括自然灾害引起的),承租方要负责维修,如发生安全事故或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负责,与出租方无关。
12、承租方保证在经营期间合法经营,安全经营,如因自身经营发生的一切纠纷和责任均由承租方负责和承担。
13、承租方不得以转租、分租、出借、承包、合作、赠予、调换等任何方式将物业交给第三人使用。
14、合同期间,承租方拖欠租金超二个月或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没收合同保证金,并追缴所欠租金。
15、如因承租方违约而产生合同纠纷,承租方需要赔偿出租方因维护其合法权益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
16、出租土地上所有临时建筑(包括现有和承租方新建的建筑物),如相关部门要求整改或拆除,承租方要在规定时间完成整改或拆除,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合同保证金。
17、本项目的土地面积与收益分成的划分仅用于本次招标的临时性依据,不可用于其他用途。
18、本项目是台城街道办事处长岭村温边经济合作社与台城街道办事处长岭村松梅经济合作社的台城炳礼路长岭食街2-5卡物业项目合并投标。
19、本项目东边墙体(即本项目后面)需向西边1米迁移改造,因迁移改造墙体减少的面积不包含在本项目的面积内。在墙体需要迁移改造时,出租方提前7天通知承租方,墙体迁移改造的费用(不包含水电、设施设备的改造等产生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出租方不作其他任何补偿,承租方无条配合迁移改造,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0、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21、竞投会结束,未能成功竞得的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在3个月后无息退回。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三、领取资料
竞投人(单位)可于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19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四、截止报名时间:2023年7月19日下午17时30分。
五、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资源的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资源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六、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 年7月21日10时00分,携带相关资料到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保证金凭证;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0-*******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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