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水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第三水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济源市第三水厂工程已由济源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济源北控制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济源市第三水厂工程项目施工
招标编号:DSEC-2015-37/SG
建设地点:济源大道与西二环交叉口西北角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水源厂工程、浑水管线工程及净水厂工程,新增供水能力15万立方米/日
计划工期:24个月(暂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交纳的近一年养老保险证明)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2011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经理均应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自来水厂或污水处理厂等类似市政相关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 2014年10月1日以来,未列入县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各类不良行为记录。
3.4企业和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在报名期内出具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3日至2015年11月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职称证、业绩合同、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被授权的委托人应持身份证和当地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个人社会保障对账单原件(社保证明中须体现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名称、开具证明时间有效期为近三个月)报名,逾期不候。
4.2如果报名单位超过7家,招标人将组织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信息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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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济源北控制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源市承留镇政府大院内 地 址:郑州市正光路22号C座
联 系 人:冷先生 联 系 人:陈先生、刘先生
电 话:****-********
2015年11月 3日
标签: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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